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城市供水
接入服务措施的通知
各区水务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提高城市供水接入效率和服务水平,市水务局组织相关供水企业,在《关于制定营商环境指标落实措施的通知》(津营商函〔2019〕2号)中作出服务承诺的基础上,通过对标先进城市和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服务措施,精简办理环节和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推进网上办理,向用户承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精准的服务。现将本市城市供水企业优化用户接入服务措施印发,自2019年12月1日起执行,接受社会监督。
请你单位根据文件要求,指导辖区内各供水企业落实相关措施,积极开展动态化、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获得用水”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广大企业用户提供更好更优的接入服务。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市城市供水企业优化用户接入服务措施
2019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