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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务工程检测 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及《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的通知》,我局定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水务工程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以2023年以来的在建工程为单位,抽取在建工程中承揽水务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检测单位。

二、抽查内容

抽查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水利部规章,按照市水务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工作要求开展。

抽查内容详见附件。

三、抽查组织

成立检查工作组和专家组。工作组由市水务局建管处牵头,建设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专家组成员从我市水务工程建设“双随机、一公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抽查时间计划为4月至6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抽查结果应用

市水务局将在天津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公开抽查结果,并以“一企一单”方式将抽查问题整改要求通知相关单位。对问题严重的单位予以通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予以行政处罚,对失信行为按照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及相关市场主体可参照检查事项清单提前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整改销号。

2.各被抽查单位应履行法定义务,按要求认真提供有关资料,确保资料真实可靠,对消极对抗、弄虚作假者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应严格按照整改要求限时完成整改,并按时反馈检查工作组。

3.工作组成员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守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附件:2024年度水务工程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2024年4月26日        

(联系人:市水务局  张磐;联系电话:58792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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