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政基础设施协同服务机制的函
市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天津市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天津市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要求,市政务服务办、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广播电视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中国广电天津网络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制定了《市政基础设施协同服务机制》,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市政务服务办 市水务局 市城市管理委
市广播电视局 市规划资源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公安局 市通信管理局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中国广电天津网络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天津市分公司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