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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大力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

为加快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日前市建设节水型社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天津市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计划通过重点开展三方面工作加快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全市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7%、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复用水率达到95%以上;到2035年,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

一是推进重点领域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筹配置;加强再生水厂网建设,深处理再生水回用于工业、市政杂用、景观补水和生活杂用;完善水系连通工程,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的再生水回用于生态补水和农业。积极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加强工业企业节水管理,推动企业进行节水改造;聚焦钢铁等重点用水行业,大力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废水循环利用技术装备;推进工业园区废水规范化整治,实现污水全部集中处理。稳妥推进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机制,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效果,确保出水达标排放、就近利用。

二是实施污水资源化利用重点工程。实施污水收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工程,加大合流制片区和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完善中心城区再生水管网,实施断点连接项目,不断提高管网通水率。实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主城区借助水系连通基础,增加向南、北两个区域供给再生水;其他区域打通再生水利用输水河道相关节点,扩大再生水利用范围和水量。实施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工程,推动工业园区与市政再生水生产运营单位合作,建设管网设施,将市政再生水作为园区工业生产用水的重要来源。实施农业农村污水以用促治工程,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达标出水利用,实现就近灌溉回用;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开展渔业养殖尾水的资源化利用,实现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

三是健全污水资源化利用体制机制。健全法规标准和政策体系,推动修订《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适时修编《天津市再生水利用规划》。完善财金政策和价格机制,稳步放开公共管网再生水价格,对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废水资源化利用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有关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强化科技支撑和模式创新,重点突破污水深度处理、污泥资源化利用共性和关键技术装备等,推广成熟的污水资源化利用工艺、技术和装备。

   政策原文: 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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