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财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1年水源地保护和供水完善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津财农指〔2021〕25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1年水务工程建设资金的通知》(津财农指〔2021〕23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1年重大水利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的通知》(津财农指〔2021〕10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拨付市水务局水务工程项目资金的通知》(津财农指〔2021〕33号)等文件,现将市财政局批复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转发你单位,请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 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清单
2. 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