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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水务局节约用水事务管理中心等五家局属单位党组织“不作为不担当”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局党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27日至9月10日,局党委3个巡察组分别对天津市节约用水事务管理中心党总支、天津市引滦工程于桥水库管理处党委、天津市排水管理处党委、天津市水文水资源中心党委、天津市海河管理处党总支开展为期15天的专项巡察。2018年11月上旬,局党委巡察组向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近期,5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天津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和《天津市水务局党委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办法》关于对巡察整改情况公开的要求,现将各单位党组织整改情况公开,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市水务局巡察工作办公室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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