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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八、十九、二十二项整改 任务落实情况的公示

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八项“补齐水污染治理设施” 、第十九项“推进城市污水管网建设”、第二十二项“于桥水库水质治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日期为2024年8月5日至8月16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提出异议,并请将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sswjgjb@tj.gov.cn。

附表:1.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表(十八项)

            2.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表(十九项)

           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表(二十二项)

2024年8月5日     

联系人:市水务局   戴义;联系电话:2333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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