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及《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的通知》,我局定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水务工程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以2023年以来的在建工程为单位,抽取在建工程中承揽水务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检测单位。
二、抽查内容
抽查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水利部规章,按照市水务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工作要求开展。
抽查内容详见附件。
三、抽查组织
成立检查工作组和专家组。工作组由市水务局建管处牵头,建设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专家组成员从我市水务工程建设“双随机、一公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抽查时间计划为4月至6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抽查结果应用
市水务局将在天津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公开抽查结果,并以“一企一单”方式将抽查问题整改要求通知相关单位。对问题严重的单位予以通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予以行政处罚,对失信行为按照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及相关市场主体可参照检查事项清单提前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整改销号。
2.各被抽查单位应履行法定义务,按要求认真提供有关资料,确保资料真实可靠,对消极对抗、弄虚作假者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应严格按照整改要求限时完成整改,并按时反馈检查工作组。
3.工作组成员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守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附件:2024年度水务工程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2024年4月26日
(联系人:市水务局 张磐;联系电话:58792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