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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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核与辐射事故应急保障方案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8074/2022-0004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水务局
主    题 :
水利\水安全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1  总则

    1.1编制背景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22号),要求市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并及时制定核与辐射事故应急保障方案,确保对核与辐射事故的快速响应和有效应对。

    1.2编制目的

规范和完善核与辐射事故中供水、排水设施的应急抢修、安全运行及其他应急处置长效机制,强化抢险、救援力量的统筹使用和科学调配,及时、高效的预防和处置涉及供水、排水设施损坏和安全运行的紧急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1.3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天津市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天津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天津市水务局水务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天津市中心城区防汛排水预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预案,并结合市水务局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应急保障方案

    1.4适用范围

应急保障方案是市水务局组织做好核与辐射事故保障工作的专项方案适用于在核与辐射事故中受损严重的市管排水主干管网等市政排水设施以及事故中受损严重的供水管网等供水设施的应急抢险处置及安全运行工作。

区管、社会产权及无主产权排水设施在运行过程中的应急抢险处置工作以及环城四区、远郊各区供水应急抢险处置工作,按照属地责任制由各区负责,市水务局根据职责范围,做好业务指导。

    1.5指导思想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加强供水、排水管网设施的日常养护维修和巡视管理,保障设施安全运行。

2)分工负责,协同应对。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条块结合、反应灵敏的事故应急工作机制局应急办统筹协调,机关有关处室和局属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保障工作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建立健全供水行业、排水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坚持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教育培训、预测预警、预案演练和保障能力建设。

4)专业指导,技术支撑。统筹利用水务行业资源,协调应急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为供水、排水管网设施抢修和安全运行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1.6编制原则

该应急保障方案要《天津市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天津市水务局水务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相衔接,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确保《天津市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启动时根据相关通知要求及时相应启动并发挥作用。

2  组织体系

2.1组织机构

市水务局成立应急抢险指挥部(以下简称“局指挥部),总指挥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由供水、排水、应急等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核与辐射事故应对保障工作

2.2应急工作组

指挥部下设2应急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开展有关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成员:安监处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

综合协调组工作职责:

事故前,负责督促落实局党组有关决定事项和局领导指示、批示要求;负责组织应急综合处置工作培训演练。

事故中,负责加大与市应急指挥部沟通协调并配合做好事故状态下的应急指挥、协调、处置等日常工作;负责做好会议、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事故后,负责配合市应急指挥部做好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及善后工作。

(二)应急保障组

    1. 供水保障

成员:水资源处、水资源中心主要负责同志

2. 排水保障

成员:排监处、排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

应急抢修组工作职责:

事故前,负责组织加强对供水、排水管网设施的安全防范及巡查养护,对重点设施、关键部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保证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运行;负责建立完善供水、排水设施等应急抢修队伍,并根据需要组织应急处置培训、演练;负责组织做好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和相关应急车辆设备维修保障工作。

事故中,负责协调应急队伍调用应急抢修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及其他应急救援储备物资负责协调有关管理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可能受到核与辐射污染的水体进行检测;负责组织应急抢修队伍迅速开展市管水利工程设施及供水、排水管网设施抢修工作,短时间难以恢复的,组织实施临时过渡方案,避免发生次生灾害,为市应急指挥部应急抢险提供水务安全保障

事故后,负责组织做好市管水利工程设施及供水、排水管网设施损坏的调查、修复、重建工作

2.3技术专家组

各应急工作组负责各自领域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技术专家组。技术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熟悉掌握全市供水、排水管网设施的工情、险情针对不同险情类型,审查具体防抢方案,为应急抢险抢修提供技术支持

2参加设施抢修会商,针对险情特点及发展变化,研究制定实时抢修技术方案,提出物资配备安排意见,实地指导抢修工作

3定期参加业务培训、研讨以及技术推演,强化实战能力

4充分发挥师资力量优势,指导、培训救灾队伍人员。

3 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根据市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要求或相关供水、排水管网设施运行情况,市水务局启动应急响应并采取以下措施

3.1会商部署

根据需要,总指挥或委托副总指挥组织有关单位召开会商会议,通报事故态势和现场相关水务设施运行情况,对供水、排水管网设施抢修及安全运行任务作出部署。各工作组认真落实本组处置措施,派出各相应保障组或专家组赴一线协助指导开展相关设备设施抢修及安全运行工作,并统一审核和发布工作动态。

3.2现场处置

保障组及相关应急抢修分队在现场及时制定应急抢修方案,在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抓紧抢修供水、排水管网设施,同时根据设施受损情况,合力调配抢修人员,确保在最短时限内顺利完成设施抢修任务,保障供水、排水设施的安全运行另外,短时间难以抢修完毕的,组织供水单位实施临时过渡方案,尽快恢复供水,对短期内不具备修复可能性的排水管道要及时通过抽水车、临时水泵等措施保障排水。同时,根据市应急指挥部现场处置工作需要开展相关工作,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做好现场保障。现场抢修情况及时报局指挥部

3.3响应终止

各保障组根据事故现场各相关水务设施运行情况及市应急指挥部相关要求,适时向局指挥部提出终止或降低应急响应级别的请示,报总指挥副总指挥同意后宣布终止或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4.保障方案管理

局应急办结合工作实践,及时组织修订保障方案,遇有特殊情况随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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