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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关于修改天津市区域水资源论证
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9〕25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局对已印发的《天津市区域水资源论证工作指导意见》进行了修改,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区域水资源论证工作指导意见
2019年1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