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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对中介机构提供水行政许可要件的指导意见的相关问答解读

  1.制定《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对中介机构提供水行政许可要件的指导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答: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中介机构提供行政要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审批办关于印发天津市中介机构提供许可要件评价考核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市水务局印发了《关于对中介机构提供水行政许可要件指导意见》。

  2. 制定《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对中介机构提供水行政许可要件的指导意见》的意义是什么?

  答:为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中介机构提供水行政许可要件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水行政审批服务综合效率,提升中介机构出具行政许可要件的质量,结合市审批办“四统一”的要求对中介机构提供审批要件的行为提出了要求标准,进一步规范了中介机构提供审批要件的行为。

  3.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对中介机构提供水行政许可要件的指导意见》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中介机构依法提供水行政许可要件的活动及其管理。

  本意见中所称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在申请水行政许可活动中接受委托,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提供涉及行政许可方面的服务,收取费用并承担相应责任的独立机构或组织。



      

   政策原文: 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对中介机构提供水行政许可要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已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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