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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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0-01-16 00:00

天津市水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的第一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务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制度,要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认真落实《2019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进一步促进工作透明高效,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水务任务及我局确定的工作重点,准确把握水务工程补短板、水务行业强监管、转变作风提效能的水务工作思路,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贯彻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和促进水务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进一步促进工作透明高效,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在稳固2018年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本市水务工作中心任务,密切关注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水务政府信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投入力度,有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及程序办事,着力在健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在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查漏补缺,修订了《天津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和《天津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答复程序。

(三)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依据《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2019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致梳理了我局承担的重点工作,制定了《天津市水务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天津市水务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表》,共确定了13个方面内容,46个公开事项。内容涉及水务决策、水务重点工作、行政执法、重大水务工程建设、财务信息、水环境治理、行业监管、公共资源、政务服务、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平台建设、制度建设2019年主动公开水务信息1621条,其中天津市水务局网站797天津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23微博477微信公众号124条。同时,安排专人及时将主动公开的纸质版文件分送市图书馆、档案馆、行政许可大厅,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四)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

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最大限度为申请人提供服务。严格按照办理时限和要求规范答复申请人,主动电话沟通,对内容不明确的申请进行补正,积极协调申请指向的业务部门,切实满足社会公众对涉水政府信息的申请需求。2019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件,较2018年增加了10件,其中通过天津政务网提出申请26件,现场提出申请2件,邮寄2件,均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办结,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任何费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经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我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内容适当。未出现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五)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

为切实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及时调整我局网站政务公开板块,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方便用户查询及时统计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类别,并在局内网公布及时整理已办结的依申请公开并归档成卷。

(六)创新政务网站平台建设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积极组织落实网站集约化工作,截至2019年底,已完成数据库、应用程序迁移、网站整体测试、ICP备案及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新旧版网站信息内容的同步录入。

(七)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

加强督办考核力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属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考评细则。实行月通报制度,做到对每月公开情况心中有数,督促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条例》,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进行。同时,为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已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列入2020年全局培训计划。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5

5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1

53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7

-9

4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7

-8

16

行政强制

15

 

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21

28395974.37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6

 

 

 

 

 

2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30

 

 

 

 

 

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一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调整深化;二是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三是学习与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本年度我局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根本,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2019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全面梳理了我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对未公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和广度有明显增强二是细化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自动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同时,提高了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效率,缩短了政府信息从发布到公开的工作周期,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及时向局有关部门转发《条例》贯彻落实,认真解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积极组织培训,助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