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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务局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及任务分工表
来源:天津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0-09-18 18:33

天津市水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天津市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水务任务及我局确定的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见效,着力补齐水务工程短板,持续强化水务行业监管。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强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着力推进公开、解读、发布、互动全流程联动,着力打造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等全渠道公开平台,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为新时代水务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加强用权公开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结合规章修订、行政职能调整情况,全面梳理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及时公开。

2.公开机构设置。全面公布我局基本信息、工作职能、机构配置、领导信息,全面反映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3.加大会议公开力度。将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非涉密事项及制定的政策文件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4.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对我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和文件自身效力情况及时进行改废,通过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对已经废止和修订的文件在网页上予以标注,做到动态更新。

5.抓好文件管理。认真履行文件制发前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程序,在公文起草环节做好公文属性的源头认定,以主动公开为主,压缩依申请公开公文的数量。对标注不公开的公文,必须列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不予公开理由。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都应明确标注有效期限。

6.重新认定文件公开属性。对我局2010年以来未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属性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且现行有效的文件,开展公开属性重新审查工作,对已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予以转化公开。

二、强化政策发布解读

7.助力做好六稳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提高舆情回应意识。积极运用政务访谈、政民零距离、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及时解疑答惑。主动回应民众关心的水务热点问题并加强舆论导向,为社会发展创造良好舆论环境。拓宽发布渠道,善用新媒体平台,丰富内容形式,增加发布频次,增强传播力影响力。

8.助力落实六保任务。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水务重大部署和重点任务,要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积极做好免征污水处理费和基本水价(非居民)降价、房租减免、审批服务等工作,及时为符合政策的企业和商户做好服务,对中小微用水和排水企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助力企业复产复工,确保惠企利民。

9.提高政策文件解读针对性精准性。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政策文件进行及时解读。要切实提高解读质量,不得以简单摘抄文件内容的方式进行解读。要重点解读文件执行标准和范围、新旧政策差异等关键内容,确保政策内涵清晰传递。提升政策发布质量,注重对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文件在政府网站一经公开即代表文件正式发布,各行政机关均不得以还未收到纸质文件为由而延缓执行。

三、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10.强化政务服务公开。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让办事群众及企业明晰事前准备、掌握事中进展、获知事后结果。认真落实一次告知制度,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11.重大水务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水务任务和我局确定的重大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做好招投标、项目审批、实施、竣工验收、质量考核、项目稽查等信息公开。

12.财务信息公开。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工作的通知》和《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我局预决算信息编制工作,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及时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13.河(湖)长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市、区级总河(湖)长及天津市重要水系河道、湖泊河(湖)长名单,按月公开市河(湖)长制考核和暗查暗访情况。

14.水务行业监管公开。完善水务工程建设诚信体系,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全覆盖,依法拓展信用信息运用的广度和深度。做好涉及市场主体信用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15.水务公共资源信息公开。编制并公开我局2019年水资源公报和水务发展统计公报。每月及时公开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供水厂出水及管网水(龙头水)水质情况;做好2020年城镇用水节水计划信息公开。

16.做好各类应急预案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全面做好水务系统内的疫情防控和疫情防控期间涉水民生保障工作。对现有局级应急预案进行梳理,未公开的要主动公开。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果。

、强化制度执行

17.完善栏目设置。2020年底前,要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中应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个子栏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含金量,公开内容应以文件类政府信息为主。

18.规范政府信息申请办理工作。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从紧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通过依申请方式提供的政府信息,可为公众广泛知晓的,尤其是涉及房屋、土地征收类信息,均应转为主动公开方式向社会公开。

、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9.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内容,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辅助决策能力、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

20.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按照网站集约化管理相关要求,抓好我局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21.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市水务局要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等领域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全面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22.强化组织领导。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并向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正当行为,全面依法履职。

23.强化培训工作。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稳步提升我局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培训。

    24.规范考核评估。认真梳理我局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设置,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予以调整完善。按照第三方评估指标,做好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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