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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关于2024年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应用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政府参与投资的公益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用管理工作,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水利建设市场环境,按照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用管理办法》要求,现将近一阶段政府投资项目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以下简称“信用信息”)在招标投标中应用方式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规定的信用信息应用周期为自2024年信用信息得分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信用信息得分公布之日止。

二、市、区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和水务集团等相关部门,在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建设管理政府参与投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时,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建立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积极应用信用信息。

三、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参与投资的水利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的,项目法人可以在招投标活动中通过信用信息量化得分方式应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一)市场主体信用得分在评分标准中占10分,由信用等级评价得分和市场行为评价得分两部分组成。

(二)本应用周期内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得分可以通过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http://scjg.mwr.gov.cn/);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可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门户网站(http://zfcxjs.tj.gov.cn/)查询。

(三)本应用周期内市场主体市场行为评价得分可以通过天津市水务局网站(https://swj.tj.gov.cn/)查询。

(四)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得分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总分记为3分。评价结果为AAA的,得3分;评价结果为AA的,得2分;评价结果为A的,得1分;评价结果为B的,得0.5分;未在水利部评级的,得0分。

2.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市场行为评价得分总分记为7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该评价得分将结合市场主体合同履约行为、不良行为等情况,依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实施动态调整更新。首次进入天津水利建设市场,或未纳入天津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市场行为评价的企业,投标时市场行为评价得分采用2024年相应类别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市场行为平均得分。

3. 投标时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或市场行为评价得分3分及以下的,评标过程中信用得分为0。

(五)按照我市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城市供水、市政排水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活动,非水利工程资质的相关建设市场主体若未纳入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的,其信用得分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 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总分记为3分。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门户网站(http://zfcxjs.tj.gov.cn/)查询。信用等级为A,得3分;信用等级为B,得2分;信用等级为C,得1分;信用等级为D,得0.5分;没有市住建委信用评价结果的,按照0分计入信用等级得分。勘察设计企业评价等级沿用2022年市住建委评价结果,待市住建委更新评价结果后再予以调整。

2. 市场主体市场行为评价得分总分记为7分,采用2024年相应类别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市场行为平均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 投标时市住建委对市场主体信用等级为E的,评标过程中信用得分为0。

附件:1、2024年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市场行为评价得分(施工)

      2、2024年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市场行为评价得分(监理)

      3、2024年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市场行为评价得分(勘察设计)

      4、2024年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市场行为评价得分(检测)

2024年4月26日        

(联系人:市水务局  单媛媛;联系电话:58792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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