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编制背景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2〕2号),要求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并及时制定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保障方案,确保对市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快速响应和有效应对。
1.2编制目的
规范和完善市大面积停电事件中供水设施的应急抢修及其他应急处置长效机制,强化抢险、救援力量的统筹使用和科学调配,及时、高效预防和处置涉及供水设施损坏和安全运行的紧急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1.3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天津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天津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天津市水务局水务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预案,并结合市水务局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应急保障方案。
1.4适用范围
本应急保障方案是市水务局组织做好市大面积停电事件保障工作的专项方案。适用于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中供水管网等供水设施的应急抢修及供水运行保障工作。
环城四区、远郊各区供水应急抢险及运行保障工作,按照属地责任制由各区负责,市水务局根据职责范围,做好业务指导。
1.5指导思想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加强供水管网设施的日常养护维修和巡视管理,保障设施安全运行。
(2)分工负责,协同应对。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条块结合、反应灵敏的事故应急工作机制,由局应急办统筹协调,机关有关处室和局属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市大面积停电事件中应急处置保障工作。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建立健全供水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坚持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教育培训、预测预警、预案演练和保障能力建设。
(4)专业指导,技术支撑。统筹利用水务行业资源,协调水务应急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为供水管网设施抢修和大面积停电情况下供水安全运行保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1.6编制原则
该应急保障方案要与《天津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天津市水务局水务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相衔接,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确保在《天津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启动时根据相关通知要求及时相应启动并发挥作用。
2 组织体系
2.1组织机构
市水务局成立应急抢险指挥部(以下简称“局指挥部”),总指挥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由供水、应急等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应对保障工作。
2.2应急工作组
局指挥部下设2个应急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开展有关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成员:安监处、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
综合协调组工作职责:
事故前,负责督促落实局党组有关决定事项和局领导批示、指示要求;负责组织应急综合处置工作培训演练。
事故中,负责加大与市应急指挥部沟通协调并配合做好事故状态下的应急指挥、协调、处置等日常工作;负责做好会议、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事故后,负责配合市应急指挥部做好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及善后工作。
(二)供水抢修及运行保障组
成员:水资源处、水资源中心主要负责同志。
供水抢修及运行保障组工作职责:
事故前,负责组织加强对供水管网设施的安全防范及巡查养护,对重点设施、关键部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保证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运行;负责建立完善供水设施等应急抢修队伍,并根据需要组织应急处置培训、演练;负责组织做好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和相关应急车辆设备维修保障工作。
事故中,负责协调应急队伍调用应急抢修机械设备及其他应急救援储备物资;负责组织应急抢修队伍迅速开展供水管网设施抢修工作,短时间难以恢复的,组织实施临时过渡方案,避免发生次生灾害;负责及时启动应急电力设备,保障重要供水设施的安全运行,为市应急指挥部应急抢险提供供水安全保障。
事故后,负责组织做好供水管网设施损坏的调查、修复工作。
2.3技术专家组
各应急工作组负责各自领域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技术专家组。技术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熟悉掌握全市供水管网设施的工情、险情,针对不同险情类型,审查具体防抢方案,为应急抢险抢修提供技术支持。
(2)参加设施抢修会商,针对险情特点及发展变化,研究制定实时抢修技术方案,提出物资配备安排意见,实地指导抢修工作。
(3)定期参加业务培训、研讨以及技术推演,强化实战能力。
(4)充分发挥师资力量优势,指导、培训救灾队伍人员。
3 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根据市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要求或相关供水管网设施运行情况及损坏程度,市水务局启动应急响应并采取以下措施。
3.1会商部署
根据需要,总指挥或委托副总指挥组织有关单位召开会商会议,通报事故态势和现场相关供水设施运行情况,对供水管网设施抢修及安全运行任务作出部署。各工作组认真落实本组处置措施,并派出抢修组或专家组赴一线协助指导开展相关设备设施抢修工作,并统一审核和发布工作动态。
3.2现场处置
抢修组及相关应急抢修分队在现场及时制定应急抢修方案,在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抓紧抢修供水管网设施,同时根据设施受损情况,合力调配抢修人员,确保在最短时限内顺利完成设施抢修任务。另外,短时间难以抢修完毕的,组织供水单位实施临时过渡方案,尽快恢复供水。同时,统筹调配使用备用发电机,确保重要供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并根据市应急指挥部现场处置工作需要开展相关工作,为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做好现场保障。现场抢修及设施运行情况及时报局指挥部。
3.3响应终止
各抢修组根据事故现场各相关供水设施抢修及运行情况或市应急指挥部相关要求,适时向局指挥部提出终止或降低应急响应级别的请示,报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同意后宣布终止或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4 保障方案管理
局应急办结合工作实践,及时组织修订保障方案,遇有特殊情况随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