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水务局文件
津水规〔2010〕15号
关于西青区卫津河南段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
西青区水利局:
你局《关于天津市西青区卫津河南段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西青水报〔2010〕4号)收悉。2010年3月29日,我局组织有关部门查勘了卫津河南段现场,听取了工程设计介绍,审查了该段工程实施方案。经研究,基本同意该实施方案,主要审查意见如下:
一、治理工程的必要性
卫津河南段北起外环河,通过闸涵与外环河相通,向南流经西青区大任庄、北里八口进入津南区并入海河。在西青区界内河道全长8.67km,原设计流量10m3/s,为西青区的二级河道,其主要功能是排除当地村镇及农田涝水。现状河道淤积严重,排水不畅,沿线建筑物年久失修,环境较差。目前西青区经济发展较快,新的发展规划对河道功能提出了更高的需求,为满足排涝和景观要求,实施卫津河南段治理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水文
(一)基本同意农田排涝设计标准采用10年一遇,城镇排水设计标准采用1年一遇。排涝范围包括津港公路以东至津南区交界处的农田及城镇涝水。
(二)基本同意区域排水流量的复核分析及河道断面的设计成果。
三、工程地质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
基本同意地层岩性结构分析评价。
四、工程任务和规模
本工程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卫津河南段桩号0+000(外环线闸)至桩号6+626段河道进行治理,并新挖河道(桩号6+626~8+700),将卫津河南段与津港公路西侧的南排河联通,以解决卫津河南段河道排水规模不足、沿线建筑物年久失修等问题。同意河道设计流量9m3/s~16m3/s。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河道整治6626m,新挖河道2074m,重建3座跨河建筑物。
五、工程总体布置及建筑物
(一)基本同意外环线闸至大任庄桥段(桩号0+000~0+922)和静水道涵闸桥至新挖河道起点段(桩号1+643~6+626)河道沿现状河道走向实施扩挖,河道中心线与现状主槽中心线一致;大任庄桥~静水道涵闸桥段(桩号0+922~1+643)河道裁弯取直;桩号6+626~8+700段为新挖改道段。
(二)基本同意各河段的设计断面及护砌结构形式。护砌段为0+000~3+530,坡比1:2,其中桩号0+922~1+643裁弯取直段左岸采用生态砖护坡,右岸浆砌石护坡,并增设亲水平台,其余段采用混凝土联锁板护坡。非护砌段为3+530~8+700,坡比1:2.5。
(三)同意拆除北口涵闸和大任庄断头桥,重建大任庄涵桥(桩号0+470)、新建北口涵桥(桩号5+987)和津港公路顶管(桩号8+700)。基本同意各建筑物的工程布置及进出口段和管身段的结构设计。大任庄涵桥为2*φ2.0m涵管,桥宽18m;北口涵桥为3*φ2.0m涵管,桥宽10m;津港公路顶管为3*φ2.4m涵管,管长60m。涵管采用预应力钢筋砼管。
六、基本同意施工进度安排,施工总工期为3个月。基本同意工程永久占地和临时用地范围,基本同意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计方案及工程管理设计。
七、工程概算
(一)同意工程概算编制原则及依据。
(二)按计价格〔2002〕10号文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核减勘测设计费,并对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进行相应核减。
经审核,工程总投资4106.0万元(详见附件)。投资由你区自筹解决。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河道 治理 实施方案 审查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