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关于2019年增储防汛物资设备
购置项目的批复
天津市排水管理处:
《市排管处关于2019年增储防汛物资设备购置的请示》(津排管报〔2019〕42号)收悉。按照鸿忠书记、国清市长相关指示精神和我市中心城区防汛补短板工作整体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中心城区防汛工作,提升防汛应急抢险能力,针对近年来暴雨降雨中暴露出的问题,结合2016年-2018年中心城区防汛设备物资购置项目评审情况,现批复如下: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水循环发生变化,特别是城市地区受热岛效应、雨岛效应的影响,汛期经常出现由突发性强对流天气引发的暴雨灾害,出现的频次、强度呈增大趋势,尤其是局部性灾害较以前增多,目前中心城区防汛抢险能力略显不足,同时,地道、低洼地区等防汛排水薄弱环节尚需加强。为切实做好中心城区防汛排水工作,全面提升防汛应急处置能力,同意安排你处配置防汛抢险泵车、抢险辅助车辆以及防汛设备配品配件、相关辅助设备,共批复投资2503.45万元,详见附表。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抓紧开展购置工作,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合理安排采购顺序。整体采购工作完成后,要做好项目整体验收及相关竣工资料的编制。同时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规范财务核算程序和手续,专款专用,及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确保市区防汛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2019年增储防汛物资设备购置项目投资核定表
2019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