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管处、河长制事务中心:
根据《市水务局关于便携式水质检测仪购置实施方案的批复》(津水保〔2018〕18号)、《市水务局关于河长制工作经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津水保〔2018〕19号)、《市水务局关于对中心城区水生态修复项目(护仓河)试点工作的批复》(津水保〔2015〕9号),核定上述3个项目概算投资1713万元,其中已下达投资计划1243万元。
结合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和预算安排情况,现将上述3个项目2018年投资计划427万元随文下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专项资金。
请据此抓紧开展有关工作,并及时报送统计报表。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