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管处:
《关于津港运河节制闸工程动用预备费的请示》(津排管报〔2019〕20号)收悉。2011年7月,市水务局《关于天津市中心城区水循环改善工程津港运河节制闸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津水规〔2011〕43号)同意在津港运河与外环线交口下游约70米处新建津港运河节制闸,设计流量为20立方米/秒,概算总投资为272万元,其中基本预备费13.33万元。2019年1月,《市水务局关于中心城区水循环改善工程津港运河节制闸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津水规〔2019〕3号)同意节制闸移址于距外环线约800米处,规模及结构型式不变。
工程实施阶段,建设单位提出了搭设临时施工平台、拆除恢复厂区围墙以及增设二道围堰3项设计变更,考虑到建设单位已组织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按照一般设计变更履行了建设程序,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由于施工场地狭窄,为便于混凝土浇筑,基本同意铺设渣土施工平台。
二、基本同意对施工旁边受影响的砖围墙进行拆除并恢复。
三、为保证施工基坑安全,结合当时排水情况,基本同意在河道上游增设1道桩膜围堰。
四、经审核,变更设计增加投资13.502万元(详见附件),所需资金由项目基本预备费和招标结余解决。变更后维持原批复总投资272万元不变。
附件:中心城区水循环改善工程津港运河节制闸工程动用基本预备费概算核定表
2019 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