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用水节水
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天津市用水节水统计报表制度》(津统制〔2020〕1号)已经市统计局批准。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节水统计工作,保证节水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现将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用水节水统计报表制度》中规定的各项报表,请各单位按照填报要求认真填写、上报。节水统计报表均为季报表,津节水基01表和津节水基02表由各区、局负责统计,与津节水综01表和津节水综02表一同于5月、8月、11月及次年2月15日之前上报。
请各单位主管统计工作的领导、统计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统计。单位负责人要创造条件支持统计人员工作,建立和完善统计数据收集渠道,确保统计工作独立性,保证统计数据真实。统计人员要掌握必要的统计知识,主动应对新形势,提供更多更好的统计信息。
附件:天津市用水节水统计报表制度
2020年1月7日
(联系人:市水务局 孙媛;联系电话:8837790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