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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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水务局关于对2020年天津市水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批复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8074/2020-0364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水务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水河湖〔2020〕1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水利\水环境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水务局关于对2020年天津市水环境

监测工作方案的批复

水文水资源中心

《水文水资源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天津市水环境监测工作的请示》(水文水资源报〔2020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2019年度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河湖生态补水水文监测方案》《地表水国家重点站水质名录》及市水务局《2019年中心城区一、二级河道蓝藻防控工作方案》要求,为及时掌握我市地表、地下水及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为河(湖)长制、饮用水水源管理考核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开展2020年水环境监测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二、经审核,基本同意监测范围、监测频次、监测项目和评价方法。

(一)地表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

范围为引滦沿线、海河沿线、引江沿线各监测断面及杨庄水库共23个断面,监测频次为每月1次,监测项目为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等45项。

(二)河(湖)长制水质监测

范围为市辖区内列入市级考核的河(湖)长制管理的河湖,共246个(含国考23个)断面。河(湖)长制监测频次为每月1次,监测项目为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国考断面监测频次为每月2次,监测项目为水温、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

(三)华北地下水超采补水监测

范围为永定河、南运河、潮白新河、北运河、七里海、大黄堡洼、北大港水库、团泊洼水库共15个断面。监测频次为每月1次,监测项目为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等36项。

(四)地表水国家重点水质站水质监测

范围为我市纳入《地表水国家重点水质站名录》的河流(段)水质断面40个、水库(湿地)水质断面10个(包括重要饮用水源地水质断面3个)共50个断面。监测频次均为每月1河流水质站监测项目为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等36水库水质站监测项目在36项基础上增加叶绿素a、透明度2项,共38项;国家重要饮用水源地监测项目在38项基础上增加流量、蓄量、电导率、铁、锰、铝6项,共44项。

(五)国家地表饮用水源地水质全分析监测

范围为于桥水库、尔王庄水库、曹庄泵站共3个断面。全年汛期和非汛期各监测1次,共2次。监测项目为《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要求的所有监测项目,共计109项。

(六)水源地水库及一、二级河道藻类监测

范围为于桥水库、尔王庄水库、海河、外环河、卫津河、津河、月牙河共18个断面。水库监测频次为每月1次,监测项目为藻细胞密度、叶绿素a、微囊藻毒素等18项。一、二级河道监测频次为2020515日至615日、2020101日至1031日各监测12020616日至930日每周监测1监测项目为藻细胞密度和藻类优势种群。

(七)地下水水质监测

范围为地下水监测点60个。全年汛期和非汛期各监测1次,共2次。监测项目为pH值、氟化物、总碱度、碳酸盐等共40项。

(八)临时性水质应急监测

监测点位、频次和项目按主管部门应急监测要求确定,根据往年实际情况确定为200次。

三、根据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报告,核定此项目工作总经费288.2153万元(详见附件),项目资金从你中心天津市水环境监测2019年结转资金和2020预算资金中列支

四、请你中心按时完成监测评价工作,每次监测后及时提交监测及评价结果。对委托第三方检测的项目,要加强质量控制和成果分析,确保数据准确可信。

五、请你中心加强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于每月24日前报送项目当月计划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附件:2020年天津市水环境监测经费预算核定表

20202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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