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关于成立天津市水务局根治拖欠
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各区水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函〔2019〕79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津政办函〔2020〕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天津市水务局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局内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负责全市水务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统筹协调;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提出重点工作和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督促检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区水务局和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负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志颇 局 长
副组长:杨玉刚 副局长
唐先奇 二级巡视员(负责日常工作)
成 员:王永强 局办公室主任
隋 涛 规计处处长
王立义 建管处处长
赵金会 财审处处长
王洪府 建设中心主任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中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洪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建管处、建设中心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三)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2020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