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局文件
津水综〔2018〕18号
市水务局关于成立局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市南水北调办各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天津市消防条例》规定要求,为不断提高全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经局领导同意,决定成立天津市水务局消防安全委员会,现通知如下: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组成
主 任:孙宝华 局党委书记
副 主 任:刘长平 副巡视员
成员单位:局办公室、工管处、财务处、人事处、安监处、市南水北调办建管处、供水处、排监处、引滦工管处、机关服务中心
局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机关服务中心。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在局党委领导下,负责全局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针对全局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加强消防工作的措施,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制定局消防安全发展规划,指导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重大火灾隐患督改等工作;指导水务集团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四)对局属单位与局党委签订的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责任内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三、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对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贯彻落实局党委、局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工作要求,及时上报有关工作情况。
(二)对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分析研判我局消防安全形势,通报消防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我局消防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四)承办局消防安全委员会召开的会议以及重要活动。
(五)完成局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8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