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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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水务局关于成立局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8074/2020-0328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水务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水综〔2018〕18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天津市水务局文件

津水综〔201818


  

市水务局关于成立局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市南水北调办各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天津市消防条例》规定要求,为不断提高全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经局领导同意,决定成立天津市水务局消防安全委员会,现通知如下: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组成

       任:孙宝华    局党委书记

任:刘长平    副巡视员

成员单位:局办公室、工管处、财务处、人事处、安监处、市南水北调办建管处、供水处、排监处、引滦工管处、机关服务中心

    局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机关服务中心。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在局党委领导下,负责全局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针对全局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加强消防工作的措施,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制定局消防安全发展规划,指导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重大火灾隐患督改等工作;指导水务集团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四)对局属单位与局党委签订的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责任内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三、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对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贯彻落实局党委、局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工作要求,及时上报有关工作情况。

(二)对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分析研判我局消防安全形势,通报消防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我局消防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四)承办局消防安全委员会召开的会议以及重要活动。

(五)完成局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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