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管处:
《市排管处关于津河堤防薄弱段治理应急工程动用基本预备费的请示》(津排管报〔2019〕28号)收悉。2016年12月,《市水务局关于津河堤防薄弱段治理应急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津水规〔2016〕136号)批复津河红旗路桥至西营门桥段两岸共1520m堤岸重建混凝土挡墙,津河绍兴道桥至广东路桥段南岸860m挡墙维修加固,工程总投资263万元,其中基本预备费12.05万元。工程施工过程中,结合市领导视察工程现场和工程实际情况,建设单位提出两项设计变更,一是根据津河绍兴道桥至广东路桥段北岸挡墙破损情况,新增该段挡墙维修加固;二是津河红旗路桥至西营门桥段原设计为浆砌石挡墙拆除后新建钢筋混凝土悬臂挡墙,经参考管理单位意见,为防止拆除过程中对浆砌石护坡产生扰动,提出在现有挡墙基础上增加植筋后再浇筑挡墙的方案。经研究,基本同意提出的设计变更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结合津河绍兴道桥至广东路桥段北岸挡墙破损情况,同意新增该段挡墙维修加固,长度860m。将原挡墙结构缝填充物剔除后充填微膨胀环氧砂浆,表面涂抹双组份聚硫胶。
二、基本同意津河红旗路桥至西营门桥段挡墙由拆除加高调整为在原挡墙基础上增加植筋后再浇筑混凝土挡墙。挡墙顶高程维持原设计2.7m,顶宽为0.3m。
三、经审核,变更设计增加投资11.89万元(详见附件),所需资金由项目基本预备费解决。变更后维持原批复总投资263万元不变。
附件:津河堤防薄弱段治理应急工程动用基本预备费概算核定表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