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文件
津节水审批〔2017〕115号
市节水办关于对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外调水取水计划的批复
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办理取水计划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经全市汇总平衡,核定你单位2017年外调地表水取水计划为26000万立方米。请收到取水计划批复后,根据自身用水情况,将2017年取水计划按季度进行分解,于2017年5月3日前报送至市节水办。逾期未报的,将由我办核定分解。
你单位要严格执行年度取水计划,认真落实各项节水措施。我办将依据该计划对你单位取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需调整年度取水计划请提前申请并说明原因。如申请的年取水计划超过年许可水量,需要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变更,并按要求进行水资源论证。如遇突发事件,我办将对本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本行政许可有效期到2017年底止。
2017
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