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市水务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坚持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安排及我局确定的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见效。着力强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着力推进公开、解读、发布、互动全流程联动,着力打造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等全渠道公开平台,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我局进一步结合本市水务工作重点任务,密切关注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水务方面的政府信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全市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加大公开力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4年主动公开水务信息3480余条,其中天津市水务局网站1170余条,天津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110余条,微博、微信公众号2200余条。同时,安排专人及时将主动公开的纸质版文件分送市图书馆、档案馆、行政许可大厅,方便公众查询。
(二)规范申请办理流程,提高办理质量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申请办理流程,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最大限度为申请人提供服务。严格按照办理时限和要求规范答复申请人,主动电话沟通,对内容不明确的申请进行补正,积极协调申请指向的业务部门,切实满足社会公众对涉水政府信息的申请需求。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6件,较2023年增加了30件,其中通过天津政务网提出申请93件,通过邮寄方式申请3件,均及时办结,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任何费用。出现行政复议4次,均按照司法局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规范专栏设置,提升管理水平
为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2024年我局及时调整网站政务公开板块,对主动公开的文件进行分类汇总,方便群众查询;统计全年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类别,并在局办公网公布;将已办结的依申请公开文件随时整理并归档成卷。
(四)创新平台建设,增强服务能力
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发布权威准确、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内容,提高政策的知晓度。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高服务公众质量。
(五)加大考核机制,强化服务意识
持续加大督办考核力度,认真梳理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设置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予以完善。督促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开展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书面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局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1 |
1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768件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01件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271.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6 |
9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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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3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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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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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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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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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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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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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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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1 |
4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5 |
15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2 |
2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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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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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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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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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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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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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 |
10 |
10 | |||||||
3.其他 |
18 |
18 | |||||||
(七)总计 |
96 |
9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2 |
1 |
1 |
4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还需进一步规范、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我局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法律审核,准确分析判断申请人要求公开的内容,正确适用法律,确保答复及时、精准、合规、合法。同时,我局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增强公开意识,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依法保障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