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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3-03-26 00:00

天津市水务局2012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天津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

一、  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自颁布实施以来,天津市水务局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的部署,围绕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在稳固2012年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本市水务工作中心任务,密切关注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水务政府信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投入力度,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建设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等三方面着手,有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提升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依法行政的有效载体,作为向群众提供公开、方便、快捷服务的有效途径,作为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的有力措施来抓。一是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和驻局纪检组长为副组长,机关业务处室和具有行政职能的局属单位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明确局办公室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2名、网站编辑专职工作人员2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依申请受理、信息发布等日常工作。三是成立了由40多名局属单位的人员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小组,做到了层层有管理,级级有负责,初步形成了一套相对稳定的组织和办理模式。

(二)建设政府信息公开载体

一是抓好天津水务信息网建设。水务信息门户网站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为了使网站能规范有序地展示信息,便于公众查询,我局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为契机,对原门户网站“天津水利信息网”进行了从版式风格、结构设计、网页内容到后台编辑、支撑技术的全面改版,形成了以政务公开为主,政府信息公开、新闻中心、行政许可网上办事、水利百科和网上互动等五大版块为衬托,集公开查阅、网上依申请、咨询服务、互动办事、直接对话、新闻宣传、网上监督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截至目前,累计制作水务专题信息版块60余个,开设交互性应用系统10个,发布信息近4万条,访问量37万人次,日均访问量达300人次,实现了网上信息报送、审查、发布、维护、办理依申请信息、受理投诉、后台管理等多项功能。

二是加强行政许可中心“窗口”建设。为进一步提升审批办事服务能力,我局于20106月份专门设立了行政许可处,选派了10名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值守水务局“窗口”,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在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和办理。确定了首席代表,对全部行政审批事项行使行政审批决定权,制定了《天津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天津市水务局行政许可事后监督检查制度(试行)》等相关制度。在“窗口”显著位置明示首问负责岗位及其职责,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制作了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制作了每项办事指南的每份申报材料示范文本,及时在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公示牌、窗口吊牌、办事指南、电子触摸屏、网站上公布,或免费向群众提供。同时将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状况在电子显示屏上适时滚动公示。目前,现场审批率95%,提前办结率100%,服务满意率100%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

一是积极构建制度体系。我局把制度建设作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突破口,明确抓制度建设入手,先后印发了天津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操作规程》、《天津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天津市水务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保证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在实际工作中,我局还探索形成了“五审、五定”的工作机制:一审是否属于主动公开的范围,定性质;二审是否符合主动公开的条件,定要件;三审是否为保密内容,定密级;四审是否需经第三方面同意,定程序;五审与其他文件是否具有联系,定延展。通过“五审、五定”,基本构建了立体的审核机制,形成了待公开文件性质明确、要件齐全、密级确定、程序清晰、延展到位的审核特点。

二是精心编制公开细目。编制了《天津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细目》,并采取“三结合”方式,先后4次对涉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细化调整。一是公开细目与水务职能转变和水管体制改革相结合;二是公开细目与水务行业特点和业务分工相结合;三是公开细目与全局办事服务事项和社会公众密切相关内容相结合。通过4次整合,将起初公开细目9大类、20余项扩充到涵盖水工程建设、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节水管理、河道管理、水库移民、水务科技、水土保持等涉水领域全部内容的14大类、113项具有水务行业特色的政府信息公开细目,实现了“少”“多”“精”的依次转变。同时,将梳理出的公开细目及时印制成册并印发给相关单位,使工作开展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保障政府公开信息来源起到了有力支撑。

三是合理制定工作流程。办理流程的高效便捷,是实现“透明水务”的前提和保障。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操作流程与保密审查程序、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避免了“掌握的信息上报晚,不掌握的信息不上报”的现象,有效扭转了政府信息“公开难”的被动局面。一是制作《天津市水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图》,印发给局各部门、各单位,使工作各个环节一目了然。二是结合局办公内网OA系统改版升级,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审批流程,在局发文表单上增设政府信息公开选项栏目,规定局各部门凡制作公文时都必须初步确定该文件是否主动公开,才能上网流转,提高了审批公开效率。三是严格执行退文制度,对发文表单上未填写“公开意见”的公文,一律返回拟文部门重新办理。四是全面跟踪全局20项行政公文办理进程,及时掌握每件公文的运转动态,并逐一加挂“天津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承办单”,以便履行审核手续。

四是全面实行监督检查和培训。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不定期对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报制,增设“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专报”,对每月制发公文数量、公开信息数量、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信息受理情况等进行全面统计分析。积极参加部、市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交流会,并组织《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案例选》、《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资料》专题培训班3期,培训干部80余人次,“点对点”开展专项研讨,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公开水平。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2年共公开1338件,其中公开审批类信息364件、节水类信息359件、规划类信息124件、计划类信息176件、人事类信息14件、科技类信息19件、水土保持类信息35件、安监类信息16件、工程管理类信息84件、水资源类信息43件、农村水利类信息46件、调水类信息34件、工程建设类信息4件、水库移民类信息12件,其他类信息29件。

(二)主动公开的主要形式

1、互联网

在天津水务网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www.tjsw.gov.cn),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投诉与建议、信息公开法律规章、信息公开制度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场所、依申请公开受理场所、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使用帮助等11个大项8子栏目。

2、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

按照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的通知》要求,我局设立了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将查阅中心设在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并及时向市查阅服务中心报送公开的政府信息红头纸质件。

3、新闻发布会

结合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以及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2012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分别为南水北调滨海新区供水工程新闻通气会,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新闻通气会和2012年农村水利工作新闻通气会;组织大型专题宣传活动3次,分别为2012年十大水利工程建设系列宣传,迎“五一”水环境整治集中宣传和2012年防汛特别报道;配合市人大完成津沽环保行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全年累计开展各类水务宣传活动150次,拍摄各类新闻照片1000余张,摄录各类宣传视频800余分钟,收到良好效果。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出台《天津市水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规范工作程序。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本办法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在市行政审批大厅水务局窗口设立依申请受理窗口,开通了网上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

(一)     申请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申请方式均为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申请,无其他方式提交的申请。

(二)办理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不予受理情况。

本年度已答复的申请总数为2件,为同意公开答复件。不存在不予公开答复情况。

(三)收费情况

我局答复申请件均未收费。

(四)主要做法

一是及时受理。我局将严格落实网上值班制度,认真查收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件。在接收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后,及时查看申请件相关要件,要件齐备的,立即登记受理;要件不齐备的,及时告知申请人补充完善,保证申请件尽快受理答复。

二是依法审查。受理依申请件后,我局受理机构将进一步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需要保密、报批、征求第三方意见及是否主动公开等方面进行实质性审查。通过对以上几个方面的审查,确定下一步办理程序,保证答复使申请人满意。

三是规范处理。受理人员将依申请受理件制作成“天津市水务局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承办单”按受理流程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主管领导审签,由主管领导签转至相关业务部门办理,待业务处室提出办理意见后,最终由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领导签发,保证工作流程严谨规范,确保答复的准确性。

四是限时答复。我局严格按照《天津市水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的要求,提高依申请件的办事效率,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答复。申请件办理完结后,我局还通过电话回访的形式咨询申请人是否收到答复意见、办理服务是否满意等情况,以备下次改进做法提高服务质量。

四、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五、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调整深化。二是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缩短公开周期。四是学习与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一)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细目。

我局将进一步制定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标准,加大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满足社会公众对城市供水、防汛、排水、水环境治理等多方面涉水信息需求。对重大决策等开展相关政策解读,方便公众正确理解政府信息,并并密切关注涉及经济、民生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水务信息。

(二)继续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

结合水务局职能,对原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进行整合,明确全局各机关业务处室和具有行政职能的局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专职联络人员,并适时增加专职人员配备,确保联络畅通,公文流转顺畅。

(三)进一步缩短、规范工作流程。

结合当前我局办公系统软件的升级改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办公系统中,实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办公自动化,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运行,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对我市涉水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效率,缩短涉水信息从发布到公开的工作周期,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四)继续抓好学习培训。

按照 “全面、深入、持续、有效”的培训工作要求,制定学习规划,有重点、有侧重地加强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采取会议、交流、现场会、调研、督查等形式,重点加强全局机关有关处室和局属有关单位联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六、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全年主动公开信息

1359

向市级查阅点提供本单位纸质文件

1359

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

0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列表

序号

信息种类

单位

数量

1

机构职能

0

2

政府规章文件

512

3

规划信息

124

4

统计信息

0

5

政府工作报告

0

6

财政报告

0

7

行政收费

0

8

政府采购

0

9

行政许可

723

10

重大建设项目

0

11

教育医疗

0

12

社保就业

0

13

民政助残扶贫

0

14

突发事件处置

0

15

食品药品监管

0

16

产品质量监管

0

17

安全生产监管

0

18

环保公共卫生

0

19

市政府重要会议

0

20

人事任免

0

21

其他服务事项

0

22

其他公开信息

0

 

咨询处理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答复公众电话咨询事项

42

答复公众邮件和网上留言

57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信函申请数

0

3.网上申请数

2

4. 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予公开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7.“非政府信息”数

0

8.“重复申请”数

0

9.“已移送档案馆”数

0

10.其它

0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全年依申请信息收费人数

0

全年收取依申请信息费用总额

0

全年依申请信息费用免除人数

0

全年免除依申请信息费用总额

0

3:培训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培训次数

3

培训人数

80

 

4: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年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数量

0

其中:1.行政复议执行数量

 

          2.行政复议撤销的数量

 

年度内共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数量

0

其中:1.判决执行的件数

 

          2.判决撤销的件数

 

七、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水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www.tjsw.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210号,邮编:300074,电话:022-23332622,电子邮箱:twcb206@yahoo.com.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