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天津市城镇生活污泥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告
来源:天津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2-03-23 08:46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城镇生活污泥处置设施规划建设的指导和设施运行的管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城镇生活污泥处置设施规划建设情况

依据《天津市排水专项规划(2020-2035年)》(简称“排水专项规划”),2035年全市将规划建成19座污泥处置厂,其中中心城区和环城四区6座,滨海新区7座,外围区6座,总规模8110吨/日

截至2021年底,全市现有津南污泥处置厂、张贵庄污泥处置厂等18座污泥处理处置总规模4790吨/日除蓟州区外,环外各区均建有污泥处置设施,部分区污泥处置设施数量已达规划上限2022年本市计划有2-3座污泥处置厂陆续投入运行,新增总规模约500吨/日。到2023年底,计划建成3座市政污泥处置设施,新增处理规模约1500吨/日,主要处理中心城区污水厂扩建后产生污泥。

二、城镇生活污泥处置设施运行现状

2021年市已运行污水处理厂100座,平均日产生污泥2500吨,夏季高峰期平均每日产泥量约3000吨。2021年上半年,由于部分设施协同处置青凝侯填埋厂及老东郊污水厂存量污泥,处置能力较为紧张;下半年污泥处置趋于正常,年底时设施余量约2200吨/日。2021年全年共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约88万吨,无害化处置87.4万吨,无害化处置率98%以上。

本市污泥处置严格执行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登记管理制度和转运联单制度,处置工艺主要为焚烧、好氧发酵、厌氧消化,污泥产品出路主要为建材和园林绿化。

三、下一步工作

依据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情况报告》相关内容,为引导污泥处置行业健康发展,提高污泥处置规范化管理水平,我局将开展现状污泥处置设施提标改造工作,积极打造污泥无害化处置示范工程,并按“排水专项规划”要求,加强市、区审批部门沟通,主动服务企业引导污泥处置设施合理增长,实现污泥产量、处置量总体平衡,减少企业投资风险,保证污泥实现无害化处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