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烽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局属单位党组织、机关各处室、调水办各处:
局党委2008年5月26日会议研究决定:
李烽同志任天津市引滦工程隧洞管理处调研员,免去其天津市引滦工程隧洞管理处党总支书记、委员职务;
王增同志任天津市水利局引滦工程管理处调研员,免去其天津市于桥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委员职务;
刘国安同志任天津市水利基建管理处调研员,免去其天津市水利基建管理处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李树元同志任天津市永定河管理处副调研员,免去其天津市永定河管理处纪委书记、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职务;
张绍庆同志任天津市水利基建管理处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天津市水利局(引滦工程管理局)党委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委员职务;
董树龙同志任天津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免去其天津市水利局(引滦工程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长军同志任天津市引滦工程于桥水库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其天津市于桥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委员职务;
王相佐同志兼任天津市于桥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委员、书记(副处级);
孙津同志兼任天津市水利局(引滦工程管理局)计划处处长;
免去赵国强同志天津市水利局(引滦工程管理局)计划处处长职务,另有任用;
闫学军同志兼任天津市水利局(引滦工程管理局)副总工程师;
杨玉刚同志兼任天津市水利局(引滦工程管理局)副总工程师;
刘士阳同志任天津市水利局(引滦工程管理局)党委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天津市水利局(引滦工程管理局)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职务;
全继群同志任天津市引滦工程隧洞管理处党总支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天津市引滦工程隧洞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王春燕同志任天津市永定河管理处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高培田同志任天津市永定河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天津市永定河管理处副调研员职务。
二○○八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