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16号)、《关于印发〈2025年天津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市水务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基本情况
2025年,全市各级水务执法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8万人次、执法车辆1.82万车次,巡查总次数1.19万次,巡查点位1万余个,巡查线路长度25.22万公里,巡查河湖库长度15.6万公里。
通过执法巡查,现场制止违法行为数量1374次,立案查处水事违法行为655件、结案559件,累计罚款161.18万元。其中,市级水行政执法部门立案查处302件,各区水行政执法部门立案查处353件。
二、工作措施成效
(一)落实“三项制度”,筑牢执法根基。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5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均已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市水务局官方网站公示。二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规范文字记录、音像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市水务局高度重视法审人员队伍建设,截至2025年底,市级水务系统配备具有专业法律背景并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相适应的法制审核人员25人,达到执法人员总数的5%。持续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加大案件审核力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聚焦重点领域,维护水事秩序。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在全市范围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执法专项行动。2025年开展于桥水库水源地保护、水务工程建设、洗车场(点)取用排水、在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河道防汛保安、安全生产、整治违法排水等7项执法专项行动,有效整治一批涉水违法违规行为,消除风险隐患,切实维护正常水事秩序和水环境安全。特别是在洗车场(点)取用排水执法专项行动中,严格落实对企业“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监管要求,统筹多部门对相关企业开展联合行动,对“取、用、供、节、排”全环节只查一次,行动中共立案38件,在形成有力震慑的同时,有效降低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三)强化制度建设,促进规范执法。系统推进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工作,制定印发《天津市水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并在原《天津市水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形成《天津市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年版)》,将行政处罚裁量权关进更严密的制度笼子。对涉水法律规范中的刑事责任条款进行全面系统梳理与归类,形成《天津市水务领域行刑衔接条款清单》,进一步明确执法依据,厘清职责边界,为推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健全协同办案机制提供支撑。按照市司法局工作部署及天津市水行政执法实践,组织制定《天津市水行政执法免罚规则》及免罚清单,明确不予行政处罚的具体适用条件、程序规范及12类116项具体免罚事项,充分体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四)夯实队伍建设,提升人员素质。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做好2025年执法证件取得、注销工作,新取证执法人员134名。组织水务系统行政执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严把水行政执法队伍“准入关”。制定印发《水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并开展解读培训,规范水行政执法人员履职行为,树立水行政执法良好形象。组织开展两期全市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共计40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紧扣执法实战需求,邀请河西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资深法官、市城市管理委执法领域专家介绍行政执法工作要点与典型案例,增强执法人员证据收集与程序规范意识;开展防范败诉风险讲座,通过复盘、分析、解读真实案例提升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证据固定及文书制作水平;设置室外实战环节开展防身技巧和急救技能训练,有效强化一线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自我防护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业务指导,凝聚工作合力。组织召开2025年天津市水政工作会议,通报水务系统2024年度行政执法“示范优案”“典型差案”,并对全市水务系统执法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以案释法解读培训,加强对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强化市、区协同联动。组织召开全市水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与统计管理系统填报专题培训会,围绕贯彻落实水利部水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水行政执法统计管理平台填报流程及常见问题等进行讲解,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充分认清执法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依法统计、规范统计,不断提升数据质量和统计效能,为水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
(六)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质效。持续利用线上监督与线下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利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行政执法案件录入时效、公示情况进行抽查,督促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年度评查安排,组织开展水务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对125件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进行网上评查,对24件案卷进行现场评查,案件评查率41%,有效提升执法工作质量。开展市水务局执法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对1103件执法信息进行梳理、关联、发布,为各区水务局执法事项认领奠定基础。利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预警功能对行政执法人员办案质效进行监督,通过工作提醒及行政执法监督督办函的形式,督促被预警单位进行有效整改,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
(七)开展执法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水务系统基层执法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及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共排查问题42条,运用“四种形态”处置执法人员12人,均已按期整改完成。在全市水务系统开展行政检查主体资格确认工作,对市水务局296条涉企行政检查事项逐条核对。制发规范使用行政检查文书通知,要求系统各单位规范使用司法部印发的行政检查文书文本。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首批选取5家联系点企业,搭建企业与政府部门联系桥梁。召开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企业座谈会,及时收集企业诉求。加强与审计监督、信访举报、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对接,对8325件12345热线工单及70件信访投诉进行排查,进一步拓宽执法监督渠道。专项行动中向执法单位制发1件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及1件行政执法监督督办函,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及时总结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亮点工作和经验,向市司法局选送1件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1件为企业群众办实事类典型事例及1个长效机制建设类工作经验。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系统开展执法人员培训,着力提升专职执法队伍的专业履职能力和机关持证人员的法治素养。巩固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成果,将相关典型案例纳入执法人员培训重点内容。紧密围绕市水务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各区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常态化调研与指导,推动形成市、区协同联动的执法合力。强化与公安机关的协调联动,深化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统一执法标识,合理配备必要执法设备,全面提升执法保障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制定2026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方案。利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做好“线上”监督相关工作,持续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检查录入平台情况监督。聚焦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专项监督工作,督促执法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好行政处罚案件预警机制,及时纠正问题案件,推动执法人员持续提高办案水平。加强与执法监督联系点企业、审计监督、信访投诉、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对接,利用多渠道开展监督工作。
特此报告。
天津市水务局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