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俊委员:
您提出的第0564号“关于亟需治理天津市北部山区山洪沟的提案”我局于2021年4月进行了答复,现就进展和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纳入天津市“十四五”治理项目库建议的落实情况
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已纳入《天津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按照10年一遇标准对危害较为严重、人员相对集中的重点山洪沟进行综合治理。
二、关于工程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
蓟州区下营镇小港沟治理项目已经完成前期的方案编制、评审、立项审批等工作,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预计10月份开工建设,年底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建设内容包括:对小港沟进行综合治理;对9个乡镇(含1个城镇)进行监测预警系统巩固提升、开展重点乡镇和区域调查评价及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三、关于非工程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
结合工程措施建设项目,补充通讯模块,完善监测站点,加强预警平台运行维护,确保监测预警软硬件正常运行。汛前组织修订了山区乡镇村级预案,落实山洪灾害转移责任人,配备村级预警广播、铜锣、口哨和手摇报警器,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宣传、培训和演练。汛期强化监测、预警、预报和群众转移安置措施落实,充分发挥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作用,及时向受威胁乡镇村责任人发布预警提示信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感谢您对蓟州山洪沟防治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并支持天津水务发展。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