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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共天津市水务局党委“机动式”巡察反馈意见的情况通报

  经中共天津市水务局党委批准,2个巡察组分别对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党支部、天津市控制地面沉降工作办公室党支部、天津市防汛抗旱处党总支、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党支部、天津市水政监察总队党支部、天津市水务局信息管理中心党总支、天津市引滦工程管理处党总支开展了“机动式”巡察。(同批天津市节约用水事务管理中心党总支等5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纳入了不作为不担当专项巡察工作)
  近日,巡察组陆续向上述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各被巡察党组织一致表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局党委要求强化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照单全收,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坚决摒弃“过关”思想,确保整改层层落实到位。以下通报本轮巡察反馈问题和建议内容。
  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党支部存在问题:
  一是上一轮巡察发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和“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整改质量不高;二是党的领导存在弱化,个别应有党支部会议审议批复的制度由站长办公会代替;三是党的建设弱化,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的理论学习入脑入心情况不到位;四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五是存在会计资料保管不善问题。
  意见建议:
  一是要把落实巡察整改做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统筹抓好上次巡察整改不到位和本次巡察指出的整改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内控管理,做好资金风险防控;二是突出政治整改,做好对整改效果的评估和评价,提升整改的全面性和融合性,促进单位科学发展;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内控体系,围绕漏洞科学制定和完善制度,不断加大制度贯彻执行力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作风。
  天津市控制地面沉降工作办公室党支部存在问题:
  一是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2017年以来存在着党政会议议题混杂不分现象;二是处级干部带头学习表率作用发挥不够,理论学习入脑入心情况不到位。
  意见建议: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巩固巡察整改成果,要抓实抓细抓常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既要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又要举一反三,整改好新产生的问题;二是突出政治整改,提升整改质量,做好对整改效果的评估和评价,把准整改要求,扫除整改盲点,提升整改的全面性和融合性,提升整改质量;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狠抓制度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防控廉政风险。
  天津市防汛抗旱处党总支存在问题:
  一是党总支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对防汛物资管理工作的指导不到位,对“三重一大”概念模糊不清;二是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对各支部缺乏“三会一课”监督考核机制,执行回避制度不严格;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内控制度执行不严,廉政风险较大。
  意见建议: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防汛抗旱管理职责,努力提高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能力;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大党建工作考核力度,重视防汛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培养;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四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党总支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努力营造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氛围;五是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党总支要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落实落细。
  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党支部存在问题:
  一是落实察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二是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履行水务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管理职责不充分,存在研究干部工作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问题;三是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不到位,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不具体;四是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不够,内控制度执行不严。
  意见建议: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认真贯彻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积极探索水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发展新路;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支委会和处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工作回避制度;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四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努力营造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氛围;五是强化巡察成果运用,专题研究上次巡察未整改到位问题和本次巡察指出的问题,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天津市水政监察总队党支部存在问题:
  一是落实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二是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织议事定事不规范不严谨,在执法队伍建设上用力不足,无相关考核、激励及问责机制;三是党的建设不到位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选人用人不规范,党员教育不到位;四是全面从严治党在严和实上用力不足,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内控制度执行不严。
  意见建议: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三是面落实“两个责任”,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努力营造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氛围;四是强化巡察成果运用,专题研究上次巡察未整改到位问题和本次巡察指出的问题,支委会要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落实落细。
  天津市水务局信息管理中心党总支存在问题:
  一是落实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不力;二是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对落实局党委巡察提出关于人员竞争和激励机制不完善方面问题进行了整改,产生一定效果,但岗位职责设定、干部职工结构调整及人员思想状况分析研究仍有不足,党总支会和行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不明确;三是党的建设不到位,抓基层党建弱化,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履行职责不到位,执行回避制度不到位;四是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失之于宽,内控制度执行不严。
  意见建议: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努力营造凝聚人心、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决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强化集体领导责任;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四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党总支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努力营造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氛围;五是强化巡察成果运用,专题研究上次巡察未整改到位问题和本次巡察指出的问题,党总支要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落实落细。
  天津市引滦工程管理处党总支存在问题:
  一是党的核心领导力不充分,党总支会议不严格,干部队伍建设不到位;二是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员政治理论学习教育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缺乏严肃性;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体责任发挥不充分。
  意见建议: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认真贯彻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三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努力营造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氛围;四是强化巡察成果运用,专题研究上次巡察未整改到位问题和本次巡察指出的问题,党总支要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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