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水行政处罚裁量权,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组织对《天津市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办法》进行修订,形成了《天津市水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适用规则》)。
为增强《适用规则》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与民主性,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共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为便于沟通及反馈采纳情况,请在提出意见时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0日
二、意见及反馈方式
电话:63086816
邮箱:swjzfch@tj.gov.cn
联系人:天津市水务局法制处 李悦晴
附件:天津市水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