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政府参与投资的公益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用管理工作,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水利建设市场环境,现将近一阶段政府投资项目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以下简称“信用信息”)在招标投标中应用方式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规定的信用信息应用周期为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信用信息得分公布之日止。
二、市、区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和水务集团等相关部门,在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建设管理政府参与投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时,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建立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积极应用信用信息。
三、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参与投资的水利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的,项目法人可以在招投标活动中通过信用信息量化得分方式应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一)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得分在评分标准中占10分,由信用等级评价得分和履约行为信用评分两部分组成。
(二)信用等级评价得分总分记为3分,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通过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查询。评价结果为AAA的,得3分;评价结果为AA的,得2分;评价结果为A的,得1分;评价结果为B的,得0.5分;评价结果为C或未在水利部评级的,得0分。
2.按照我市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城市供水、市政排水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活动,非水利工程资质的相关建设市场主体若未纳入信用等级评价的,其信用等级评价可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门户网站(http://zfcxjs.tj.gov.cn/)查询。信用等级为A,得3分;信用等级为B,得2分;信用等级为C,得1分;信用等级为D,得0.5分;信用等级为E或没有市住建委信用评价结果的,得0分。
(三)履约行为信用评分总分记为7分,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通过天津市水务局网站(https://swj.tj.gov.cn/)查询。未参与评分的市场主体,投标时得分采用2025年相应类别的平均分。
2.履约行为信用评分实施动态管理。各类市场主体凡在本次应用周期内出现失信信息的,下一步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量化扣分。
附件:1.2025年水务建设市场主体履约行为信用评分
(施工)
2.2025年水务建设市场主体履约行为信用评分
(监理)
3.2025年水务建设市场主体履约行为信用评分
(勘察设计)
4.2025年水务建设市场主体履约行为信用评分
(检测)
2025年水务建设市场主体履约行为信用评分(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