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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水务局党组关于巡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根据十二届市委第三轮第二批巡视工作部署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市水务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谋划、迅速行动,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到位见效,目前已完成集中整改期目标,233项整改措施完成216项,整改率达到92.7%,26个专项全部完成,44个方案制度机制完成43个。通过集中整改,全局上下践行“两个维护”的意识更加坚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更加振奋,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更加巩固。

(一)聚焦“快”字,及时研究强部署。分管副市长出席市委巡视五组巡视市水务局党组情况反馈会议,提出整改要求。局党组第一时间落实要求、研究谋划,成立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第一组长,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涉及整改任务的部门“一把手”全部作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和8个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精心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反馈的7个重点问题、21个具体问题,紧紧抓住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对水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与党组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意识不足这一主要矛盾,落实“三级递进”整改要求,制定233项整改措施,并同步制定4个专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完成时限,做到目标到人、任务到人、压力传导到人。及时部署整改任务,巡视整改方案(报审稿)形成后以局党组会议形式先行部署,正式印发后,局党组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共同召开动员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动员,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引导全局上下切实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市委要求上来。

(二)聚焦“深”字,以上率下抓落实。分管副市长亲自审定组建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方案和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多次听取巡视整改情况汇报,研究推动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水务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指导巡视整改工作顺利开展。作为整改领导小组第一组长,到市水务局专题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对加快推进巡视整改、提高水务工作质效提出明确要求;研究解决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滨海新区防潮规划等重难点问题,亲自审核局领导班子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以及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提出指导意见,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局主要负责同志坚决落实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主动认领重难点问题,主持召开30余次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多次专题会议,深入项目现场一线调研,指导推动灾后恢复重建水务项目、中心城区排水防涝项目等重点工作任务和干部队伍建设等综合性工作,全面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落实落地、见行见效。局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各负其责、分兵把口,通过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汇报、现场调研等方式,抓进度推进、抓难题破解、抓整改实效,推动分管领域整改工作提速提质提效。各责任部门主动进位、主动担当,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及时主动请示报告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重难点问题,保质保量完成相关整改任务落实。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推动整改方案及落实,坚持用好调度工作、日常督查、请示报告机制,每月调度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开展督查调研,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先后深入于桥水库清淤试点工程、宝坻区潮白新河幸福河湖试点建设等4个项目开展实地督导检查,掌握整改进展、发现存在问题、核实整改成效,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确保督查实效。

(三)聚焦“准”字,主动谋划强改革。局党组自加压力、动真碰硬、精准发力,从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着力,提炼制定了整改任务清单,聚力关键、以点带面推进巡视整改;谋划开展26个专项,包括开展地下水管理提升、在建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等14个专项行动,形成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分析总结天津防汛排涝之“特”等12个专项报告,实打实解决一批水务领域普遍性、系统性的典型共性问题;组织制定17个规划、方案、意见,建立健全27项制度机制,真正推动解决一批体制类障碍、机制类梗阻等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构建水务工作长效管理体系,提升水务现代化治理能力水平。同时,为高质量推进重点整改任务,先后召开20余次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等,听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等情况,研究审议局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落实任务清单、京津冀协同发展涉水任务、灾后恢复重建水务专项规划、防洪排涝抗灾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力有序推进巡视整改。

(四)聚焦“实”字,抓住重点促发展。局党组坚持“干”字为先、“实”字托底,坚决真抓实干、强化成果运用,把推动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水平作为此次巡视整改落脚点,不断增强水务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综合能力。建设投资创历史新高,以灾后恢复重建为契机,全力以赴争资金、争项目,全年落实各类中央资金276.42亿元。实施255项水务工程,2024年完成水务建设投资248.29亿元、同比增长2.73倍,天津日报头版予以宣传报道。灾后恢复重建全速推进,42项增发国债项目于4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较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提前2个月。60项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较计划提前1个月全部开工建设。44项水毁修复项目汛前全部完工,永定河泛区主槽清淤、中小河流治理州河上仓镇段和东赵各庄镇段、静海区五堡泵站改扩建、滨海新区津塘路泵站新建等17项灾后恢复重建防洪工程建成生效,防洪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天津日报、天津电视台、津云等重点媒体先后刊发相关报道80余篇。全市安全平稳度过汛期,面对汛期全市平均降雨较常年同期偏多6成、20站次水位超警的严峻形势,落实“四预”、“四有”措施,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启动洪涝灾害防御应急响应8次,水务干部职工昼夜坚守、冲锋一线,成功应对5次上游来水、杨庄水库10至20年一遇洪水和18次强降雨过程,大清河洪水安全下泄,“8·9”山洪未造成人员伤亡,“7·24”、“7·29”等强降雨积水5小时内全部排除,安全下泄洪水44.77亿立方米,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水务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加快智慧水务建设,初步完成30项数字孪生工程、数字孪生水网;基本建成工情安全监测感知体系和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初步打造“天空地水工”一体化监测感知系统,自动化监测水平和水文监测精准度有效提升。推动用水权交易取得新突破,与河北省完成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跨省域用水权交易“第一单”,交易水量800万立方米。印发天津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招引落户12家节水企业,成立全国首个节水产业联盟;举办先进节水技术设备推介会、天津市节水产业融通发展大会,成立节水技术创新中心、合同节水技术创新中心,设立节水产业发展基金,签订一批银企战略合作协议。我市2023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国家考核时隔9年再获优秀等级。“天津工业大学合同节水项目”入选水利部合同节水典型案例汇编,树立典型,打造行业标杆。河湖生态环境显著改善,一以贯之强化河湖长制,建设7个幸福河湖,“河安湖晏、岸绿景美、鱼翔莺语、人水和谐”初步呈现,天津日报刊发专版予以重点报道。持续推动河湖生态复苏,我市纳入水利部考核的7个重点河湖生态水位(水量)全部达标,大运河、永定河等9条重要河流全年全线有水,全市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52.8%,无新增劣Ⅴ类水体,12条入海河流水质稳定达到Ⅴ类及以上标准,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通报表扬我市母亲河复苏行动成效显著。城乡供水得到可靠保障,尔王庄水库增容、于桥水库清淤试点、引滦原水预处理厂、新开河水厂改造工程加快推进,改造城镇老旧供水管网161公里;全年引江、引滦调水13.73亿立方米,全市城乡用水需求得到有力保障;中央媒体、我市重点媒体刊发天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通水10周年相关报道56篇,全景式展现近10年来我市供水事业发展成果,累计浏览量超过1000万人次。扎实推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6个区基本实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其中“静海模式”入选水利部《全国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典型案例》、“津南模式”入选全市乡村振兴优秀案例,蓟州区宋家营村水质提升项目在全国推广,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通报表扬我市农村供水建设和管理成效显著。党建引领发展更有动力,局党组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开展违纪违法问题“三个以案”。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效,开展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开工先开廉政课”、“党建六进工地”等,天津日报予以报道。加强天津水文化建设,形成了“1+3+N”近70万字的初步普查成果。

(五)聚焦“严”字,强化监督抓整改。局党组坚持将巡视整改纪律抓在经常,建立问责机制,明确对不履行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要求部门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坚持用铁的纪律严肃问责。驻局纪检监察组聚焦“监督的再监督”,强化整改全过程监督,精准把握问责对象,与局党组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坚持开门抓整改,接受群众监督,聚焦防汛、供水、排水、水环境主责主业,采取现场询问、座谈汇报等形式问效于民,召开“向群众汇报”中心城区排水防涝专题工作会议,充分运用“百姓问政”“公仆走进直播间”等媒体回应群众关切,并加大下访接访、热线处置、信访处理等工作力度,推动整改落实到位。坚持开展自我检视,2025年1月21日,召开市水务局领导班子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四方面深入开展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巡视整改反馈问题成因,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切实以民主生活会成效推动提升巡视整改质量。

二、巡视反馈意见相关整改事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有差距问题和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整改意见

市水务局党组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局、处两级理论中心组举办3天专题学习班,全局各级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上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全面总结10年来贯彻落实“十六字”治水思路情况,深入查找防洪安全保障、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供水安全保障、水生态环境治理、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等五方面短板弱项,提出高标准推进灾后恢复重建、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加快幸福河湖建设、推动水务治理能力现代化等五项改进举措,部署推动贯彻落实工作,切实以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针对推进节水优先问题(此问题属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全面落实“四水四定”,对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文件涉水内容,严格要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四水四定”原则。在新改建工业园区、高新区、生态园区等重大建设项目布局时严格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推动区域落实“四水四定”。修订用水计划指标核定审批制度,通过用水超计划预警、超计划累进加价、水平衡测试等方式,有效提高节水精细化管理水平。二是加强节水工作组织推动,制定印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工作规则,进一步强化统筹、组织、协调作用;2024年一季度制定印发全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要点,明确“双控指标”等年度目标,先后两次调度推进任务落实。统筹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武清区2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成生效、改善灌溉面积5万亩,签约23项合同节水项目,新增6家单位入选国家级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改造城镇老旧供水管网161公里,全市万元GDP用水量由19.5立方米降至17.75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8.6立方米降至8.1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723提高到0.724,主要节水指标保持全国先进水平。初步构建节水产业体系,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节水产业协同发展。三是强化水资源综合利用,制定印发年度全市供水计划,明确各区外调水、地表水、地下水控制利用量和再生水利用最低量,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2亿立方米。持续强化取用水监管,完成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排查处置29个违规取水问题;开展洗浴业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完善用水全链条管理措施;全市所有取水口计量率、规模以上取水口在线计量率均达到100%,规模以上取水在线计量数据全部接入天津市取用水管理平台,水资源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印发再生水利用规划,明确近远期全市再生水利用目标、利用方向、总体布局及主要建设任务;完成10项再生水管网断点连接项目,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48%。四是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印发实施天津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计划(2023—2025年),完成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重新划定,2024年关停机井107眼,转换深层地下水111万立方米,深层地下水开采量由0.44亿立方米压减至0.42亿立方米,深层地下水水位同比上升1.1米、自2018年以来累计上升11.8米。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对企业节水工作指导不足、对节水先进工艺技术推广力度不够”,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举办先进节水技术设备推介会,邀请企业、高校等单位参会,宣传推广先进节水理念、设备和技术,推介合同节水管理模式。二是借助天开高教科创园科技创新引领优势,举办“天开面对面”节水产业企业对接会等交流活动,搭建节水企业合作交流平台,招引节水企业在我市集聚。三是成立全国首个节水产业联盟,加强企业间交流协作,形成节水产业集聚效应,扩大我市节水产业在全国的影响力。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协调各部门推动节水工作合力不足”,进行了以下整改。充分发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统筹、组织、协调作用,联合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各区开展生活用水器具市场专项检查,联合市教委开展节水型高校建设、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模式,配合完成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和工业企业水效领跑者申报工作,通过联合工作模式带动形成“单位主动、行业联动、多方行动”节水工作格局,形成节水工作合力。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水资源配置利用效益有待提升”(此问题属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站在全市高质量发展视角,全面剖析我市水资源配置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编制完成水资源配置效益专题研究报告,明确高效益行业发展、都市农业适水发展、再生水高效利用、水价优化调整等四方面具体路径,提出系统性优化外调水、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淡化海水配置利用措施,为提升水资源配置利用效益提供了有力支撑。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地下水管理精细化程度不高”,进行了以下整改。开展地下水管理提升专项行动,依托天津市取用水管理平台实现取用水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建立健全地下水违规取水问题动态排查预警机制,发现19项问题并全部完成整改。

2.针对谋划空间均衡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提升原水调蓄储备能力,2024年4月开工建设尔王庄水库增容工程,下一步将加快坝体防渗墙、防浪墙等施工进度,工程建成后,设计总库容将由4530万立方米增加至9525万立方米,有力保障极端情况下城市供水安全。二是推动原水配套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静海引江供水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引滦原水预处理厂、滨海新区供水工程曹庄泵站增容、西河泵站至凌庄水厂红旗路线原水管道重建工程,原水保障能力有效提升。推动南港工业区新增15万吨/日淡化海水可用水量,杨柳青水厂建成通水、新增产水能力10万吨/日,凌庄水厂送水泵房完成改造、新增送水能力5万吨/日,大港区域、静海区供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印发实施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推动宁河区完成80个村村内供水管网改造,推动蓟州区成功探索山区单村式供水模式水质提升技术、制定298个村村内管网改造方案,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保持99.7%,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率保持93.3%,位列全国先进水平。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统筹谋划水安全保障能力不系统”,进行了以下整改。印发《天津市水网建设规划》,以国家水网建设为依托,以联网、补网、强链为重点,全面完善供水安全、防汛安全、水生态安全、数字孪生水网保障体系,加快构建“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天津水网;印发防洪排涝抗灾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经验教训,借助新质生产力赋能,全面推进防洪工程体系、城乡排水排涝体系、重点领域防洪抗灾体系、防洪排涝抗灾支撑体系等四个体系建设;编制天津城市供排水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8年),聚焦供排水管网及设施短板,系统完善城乡供水设施布局,进一步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污水处理效能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部分城镇供水管网老化”,进行了以下整改。推动完成161公里城镇老旧供水管网改造,进一步提高城镇供水管网安全能级,增强管网供水能力,提升居民用水品质。

3.针对开展系统治理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深化水土保持工作(此措施属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我市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等,构建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建立市级水土保持联席会议制度,指导10个涉农区建立区级水土保持协调机制,大水保格局初步形成。持续推进蓟州区燕山山地生态综合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3平方公里,全市水土保持率提高到98.55%,位于全国前列。积极总结宣传我市水土保持工作经验和成效,在中国水利报等国家级媒体上刊登多篇报道,不断扩大我市水土保持工作的影响。二是推进北运河旅游通航,北运河橡胶坝改造工程完工,具备通航条件;木厂船闸工程完成主体建设,下一步将继续推进工程建设,早日完成全部建设任务,满足北运河津冀段通航要求。三是加快河湖生态修复,推进“六河五湖”涉及我市河流中的潮白新河、南运河、北运河、大清河河道治理工程,除南运河外,其他已开工建设,下一步将加快推动工程建设,早日完成发挥效益。统筹多种水源保障重要河湖湿地生态水量21.76亿立方米。四是强化于桥水库水质保护,开工建设于桥水库清淤试点工程,已完成清淤655万立方米,下一步将继续推进工程建设,完成706万立方米清淤任务。优化于桥水库前置库调度运行,净化入库水量1.65亿立方米。严格库区封闭管理,打捞水库菹草19万立方米,投放水生植物271万株,引滦水质保持地表水Ⅲ类标准,未发生大规模蓝藻暴发。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推动我市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招法不多”,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落实水利部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工作要求,完成全市域608条小流域划分工作,编制完成天津市生态清洁小流域名录,摸清全市小流域底数。二是指导全市10个涉农区全部编制完成两年期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作方案,按照“一山、一城、两带、四区、四片”的生态清洁小流域总体布局,编制完成天津市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方案,推动完成20条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大运河通航水源保障还需加强”,进行了以下整改。统筹北运河水资源需求情况,多方争取外调水,科学存蓄雨洪水,充分利用再生水,优先保障大运河生态水量8亿立方米,确保大运河全年全线有水,提前实现大运河通航水量保障目标。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大运河通航协调用力不足”,进行了以下整改。局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重要论述,听取大运河通水通航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步工作。局主要和分管负责同志先后组织召开4次大运河旅游通航推进会,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多次沟通对接相关单位,现场查勘研究方案,发送2批次工作督办提示函推动落实。推动有关单位成立相关工作机构和专班,推进大运河通航工作有序进行。

4.针对落实两手发力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拓展水务投融资渠道,紧紧抓住国家增发国债、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重大历史机遇,以灾后恢复重建为契机,全力以赴争资金、争项目,落实各类中央资金276.42亿元,实现历史性突破。充分利用社会资本,推进津沽污水处理厂三期投入运行。深化政银合作,与中国银行天津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渤海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促进水务投融资良性发展。二是精细调度管理外调水,强化外调水调水计划管理,精准制定2024—2025年度计划,合理配置城乡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制定印发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规范、精准水资源调度流程。优化调度大清河等入境河道水源,增加生态补水水源,节约外调水向生态补水量。科学调度水工程,积极拦蓄雨洪资源,于桥水库抢蓄雨洪水2.34亿立方米;充分利用再生水和雨洪水向河湖湿地补水,利用白洋淀下泄水量向海河补水。三是强化农村供水运行管理(此措施属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制定印发健全完善农村供水长效运行管理机制指导意见,明确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建立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制定运行管理办法、落实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推进县域统管等方面要求,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出台《村镇供水管理技术导则》地方标准,对村镇供水管理、水质检测、供水设施、供水服务、应急管理及信息化管理等工作进行规范,有效提升农村供水管理水平。严格农业取水过程管理,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管河道取排水口门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农业取水秩序,5万亩以上大中型灌区渠首取水口全部实现在线计量。推动蓟州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项目,维修农田灌溉工程84处,安装计量设施80处,有效促进农业用水精细化计量和农业节水增效。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水资源市场化配置程度不高”(此问题属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制定印发天津市地表水水量分配方案,明确各区外调水初始水权。印发实施水权交易实施方案,基本建立用水权交易机制,与河北省完成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跨省域用水权交易“第一单”,交易水量800万立方米,为推动南水北调中线用水权交易机制创新打开新局面;以外调水为突破口,完成2单我市外调水水权交易、7单地下水水权交易,有力推进水资源市场化交易。

(二)关于落实党中央战略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不够深入问题(此问题属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和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整改意见

市水务局党组坚持“第一政治要件”抓落实,全链条闭环督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情况台账17项重点任务,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制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水安全保障方案,明确6个方面23项具体任务和44个工作举措,逐项明确责任部门、具体落实措施,定期督促推动任务落实。高质量完成“十项行动”年度涉水任务,深入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水安全合作协议,流域防洪排涝抗灾体系、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等取得明显成效,全局党员干部政治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有效提升。

1.针对水资源管理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制定印发2024年度全市供水计划,统筹外调水、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和淡化海水等各类水源,合理安排各区用水,优化水资源配置,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2亿立方米。大力推动节水产业发展,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水资源保障能力,最大限度满足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二是增强城市供水可靠性,开工建设引滦原水预处理厂工程,下一步将加快工程建设,工程建成后,可对引滦水进行预处理,年产水量达5.4亿立方米;开工建设于桥水库清淤试点工程,已完成清淤655万立方米,下一步将继续推进工程建设,完成706万立方米清淤任务,有效改善引滦水质。优化引江、引滦联合调度,2023—2024年度,我市引江调水10.29亿立方米、引滦调水3.24亿立方米,超额完成年度调水任务,全市用水需求得到有力保障。三是提升城市供水应急保障能力,开工建设尔王庄水库增容工程,根据天津市供水工程、供水调度变化情况,修订天津市城市供水水源保障方案,有效保障特殊情况下城市供水需求。四是提高二次供水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宝坻区、宁河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开工建设,其他区二次供水改造项目已纳入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出台《二次供水运行维护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对水质、设施、应急管理和供水服务等进行规范完善。加强二次供水水质和设施运行监督,完成对居民住宅、公建设施水质抽检145个、安全检查105个,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水质达标、设施正常运行。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城市供水服务水平与人民对幸福生活的美好期望仍有差距”,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开展供水行业服务整治“百日行动”,对供水管网抢修中停水公告不及时、恢复供水时间不明确、热线解答不耐烦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督促供水企业、设施管理单位畅通服务热线、改进服务态度、规范抢修作业和停水信息发布,切实解决群众用水问题,供水热线工单数量同比减少9%。二是修订城镇供水服务标准,进一步规范城市供水经营服务行为,保障社会公众权益,提高供水行业整体服务质量水平。组织供水单位做好设施隐患排查整治、易冻损设施防寒保暖、应急队伍和物资热备,保障全市供水安全。

2.针对水环境治理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快幸福河湖建设,编制印发幸福河湖评价指标体系,从确保持久水安全、推进先进水文化、加强水管理方面提出比美丽河湖更高的要求,指导各区开展幸福河湖建设工作;建成海河河北区段、潮白新河宝坻区段、南运河西青区段、北辰区圆梦湖、东丽区东丽湖、海河滨海新区段、滨海新区静湖7个幸福河湖,“河安湖晏、岸绿景美、鱼翔莺语、人水和谐”初步呈现。二是深化河湖长制工作,以总河湖长令形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河湖长述职制度;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基层河湖长履职到“最后一公里”,各级河湖长巡河湖96.6万人次,推动解决一批涉河湖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跨界河流管护,在43条河段建立跨界河湖长机制,设立区级跨界河湖长17名、街镇级42名,开展联合巡河、执法、宣传等行动25次,推动解决非法捕捞、违规排水等跨界突出问题32项。开展春季、汛后两次清河湖专项行动,解决水面堤岸垃圾等各类河湖管护问题1602处;加密中心城区津河、南运河等15条二级河道巡视频次,加强河道保洁作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三是保障汛期河道水环境,清淤疏浚大型排水管道15公里,养护疏通排水设施577公里,掏挖检查井9万余座、雨水井7万余座,降低雨后污染负荷。在15条二级河道布设生态浮岛、浮床并加强曝气,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提升河道水环境质量。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河湖长制法治化、智慧化水平距当前工作需要仍有差距”(此问题属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修订河湖长制考核办法、河湖长制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健全河湖长制责任体系。二是开工建设智慧河湖监管系统,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结合河湖管护需求,提高我市河湖管理保护智慧化水平。

3.针对改革创新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强工程项目监管,修订建设中心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加强工程进度款审批管理。开展两轮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和64次在建市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约谈22家单位,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二是推动智慧水务建设,结合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防御经验及防洪业务现代化管理需要,初步完成覆盖全市拦洪、行洪、洪水调度、蓄洪防洪全过程的30项数字孪生工程、数字孪生水网。基本建成工情安全监测感知体系和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初步打造“天空地水工”一体化监测感知系统,自动化监测水平和水文监测精准度有效提升。防洪调度应急指挥平台、工程安全运行系统等业务应用主体功能开发完成,初步构建具有“四预”功能的数字孪生水利工程体系,流域防洪、城市防洪排涝、水量、雨洪资源利用调度智慧化水平全面提升。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局内设机构职责不够清晰”,进行了以下整改。围绕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对供节水管理、建设管理、运行管理、水务执法等重点职能加大保障力度,完成局机关内设机构优化调整。修订印发局机关内设机构“小三定”,进一步明晰各部门职责,压实工作责任。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建设管理制度不完善,质量监督体系标准尚不完善”(此问题属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完善建设管理制度体系,印发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制度汇编,出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规范、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管理规范2部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建设管理、工程监理等12个专项制度。二是加强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印发水务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标准,创建2个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建成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建设综合管理平台并投入使用,实现线上监控落实、数据实时更新分析、实景指挥调度等功能;落实旁站监理、设计代表常驻现场等措施,人员到位、行为规范、措施落实、管理严格的标准化施工现场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三是严格质量监督管控,建立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平行检测、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行政主管部门飞检四级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在施工过程中部分采取智慧碾压、智慧高喷等技术;开展质量与安全管理业务培训,全面推行关键部位和重要隐蔽单元工程“举牌验收”,验收合格率100%。下一步将继续推动标准化工地创建,规范和维护市场行为秩序,强化水务工程质量监督和行业监管,全力提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智慧水务发展水平与现代化管理需要结合不够”,进行了以下整改。在已开展防洪信息化项目基础上,积极谋划城市供水应急及河湖监管业务应用建设,通过融合信息技术与城市供水监管、河湖监管的需求,采集必要的业务监测数据,提升供水监管、河湖监管领域,智慧水务发展水平与现代化管理需要结合程度。项目已启动实施。

(三)关于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问题和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整改意见

市水务局党组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高标准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加快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完善洪水应对机制,防洪减灾能力有效提升,2024年水旱灾害防御取得全面胜利。强化底线思维,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安全监管和风险防范,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针对水安全保障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深刻认识防汛排涝之“特”(此措施属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关于防汛救灾抢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并进行专题研讨,防汛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增强。编制天津防汛排涝之“特”专题报告,从上防洪水、中防沥涝、下防海潮、北防山洪4个方面梳理我市防汛排涝工程建设、历史灾情及“四防”工作机制等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明确改进措施。加强防洪排涝工程顶层设计,编制印发灾后恢复重建水务专项规划、防洪排涝抗灾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天津市滨海新区防潮规划》。二是推进防洪设施建设,开工建设蓟运河、潮白新河等重要支流和泃河、州河、还乡新河三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已完成州河蓟州上仓镇段治理主体工程,下一步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工程建成后,全市19条一级行洪河道达标率将提高到98%。三是加快蓄滞洪区建设,开工建设东淀、文安洼、贾口洼、黄庄洼、青甸洼5处蓄滞洪区项目,通过达标建设外围堤、完善进退洪工程、建设分区运用隔堤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目前各项工程正在加紧实施,下一步将推动工程尽快完工。四是完善洪水应对工作机制,联合市防办制定印发《天津市洪水应对工作机制》、防汛前置指挥方案。修订水文测报、一处一预案等防汛预案43项,制定印发局加快构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的实施方案、洪水应对工作机制;会同京冀水利部门签署水文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洪水防御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水旱灾害应对能力。五是推动城市内涝治理,实施9条老旧排水管道修复、27座排水泵站更新改造,消除4处易积水点、1座易积水地道,防汛排水能力有效提升;下一步将实施23项市管排水工程。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抗旱措施不够精准”,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强旱情监测预报,与市农业农村委建立旱情监测预报协同合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及监测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协作,全面提升旱情监测预报精准度。综合分析土壤墒情、降水、河道来水、水库蓄水等情况,分析研判我市旱情发展趋势,为精准开展抗旱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二是提升灌溉保障能力,推动2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成生效,改善灌溉面积5万亩。三是最大限度存蓄雨洪资源,在确保防汛安全前提下,适当抬高河道水位,增加河道、水库、湿地及坑塘洼淀蓄水量,2024年汛末全市地表蓄水16.38亿立方米,蓄量达到近年来最大,为农业生产储备充足水源。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防洪工程建设缺乏系统安排”,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强防洪工程顶层设计,编制完成防洪排涝抗灾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配合水利部海委编制完成海河流域防洪规划并通过水利部专家审查。二是谋划防洪减灾项目26项,通过实施行洪河道治理、蓄滞洪区建设、重点海堤建设,进一步完善防洪工程体系,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长远安全保障。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已达标的蓄滞洪区运用调度还不够灵活”,进行了以下整改。推动已达标的永定河泛区、大黄堡洼2处蓄滞洪区提升工程开工建设,下一步将开展河道扩挖、堤埝加高填筑及桥梁加宽施工,通过增加深槽下泄流量、低洼地,增加蓄滞洪区调度灵活性,避免小水大淹。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针对易积水片区及易积水地道编制的‘一处一预案’不够完善”(此问题属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谋划中心城区排水系统综合管控及防涝应急能力提升项目。针对重点地区和重要道路,分析内涝成因,研究解决措施,已开工建设2座雨水泵站改建工程,下一步将加快推进建设,确保2025年主汛期前具备使用条件。二是修订完善“一处一预案”,结合2023年防汛排水情况,针对16处易积水点、13处易积水地道,逐点位制定有效应急处置措施,合理配备抢险设备物资,在2024年汛期充分发挥作用,有效缩短地区积水时间,“7·24”、“7·29”等强降雨积水5小时内全部排除。

2.针对安全生产风险防范问题(此问题属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组织集中学习3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并开展学习研讨;召开9次局党组会、1次局长办公会,传达学习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听取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印发水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等5项制度;完成8家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创建2个运管单位和2个在建工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试点,实现水务建设领域“六项机制”全覆盖。三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个以案”,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围绕工程建设和运行、消防、燃气等重点领域和关键节点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整改问题隐患1278个,实现问题隐患清零销账。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建设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缺乏系统性”,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制定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方案,成立由局领导带队的7个督导检查组,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问题隐患。二是加大安全监督力度,严格落实“八个一律”措施和“六方主体责任”要求,开展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141次,整改问题隐患1237项,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到位问题和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整改意见

市水务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调整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全面从严治党问题收集反馈运用机制,健全完善并高标准推动主体责任“两个清单”落实落地,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层层压实。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政治标准,选优配强领导干部,领导班子整体功能有效提高,干部队伍形成“一池活水”。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处级干部年龄结构显著优化;打破壁垒完成局属单位科级管理岗位公开竞聘、提拔任职,干部年龄结构显著优化,干部队伍年轻化水平不断提升。

1.针对管党治党责任意识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局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汇报,组织制定“两个清单”、2024年度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全局党建工作要点等,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每季度听取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切实实现各项责任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建立全面从严治党问题收集反馈运用机制,每季度反馈给局领导班子成员,推动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强化水务工程廉政建设,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印发局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方案,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将灾后恢复重建等重大水务工程项目廉政建设、风险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印发关于加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廉洁工程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出台局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重要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全面开展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党建六进工地”活动和“开工先开廉政课”,建立问题报告机制,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得到有力保证。

2.针对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问题(此问题属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制定印发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决策事项清单,将水务工程项目启动决策等纳入“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范围,严格清单落实,水务工程项目集体决策程序更加明确规范。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截至目前,启动市级重点水务工程前期工作有关事项和工程设计变更事项均由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审议通过。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集体决策事项需进一步细化”,进行了以下整改。细化需提请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决策的具体事项,明确界定需由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策的集体决策事项,以及提请会议审议的前置环节,延长部门责任链条,全局“三重一大”决策进一步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局属单位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印发加强和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意见、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及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决策事项清单,通过现场调研、电话沟通、工作指导等方式,对全部局属单位“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工作进行大排查,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民主集中制相关制度、进一步修订落实议事决策规则、细化集体决策事项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指导局属单位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工作,局属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更加完善、执行更加有力。

3.针对领导班子攻坚克难不够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建立攻坚克难问题清单,全面梳理重点难点问题,定期召开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统筹推进、攻坚克难,推动重难点问题。二是建立民心工程推动调度工作机制(此措施属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健全组织推动、综合调度和协同保障机制,严格项目申报程序,每季度向局党组专题汇报一次民心工程总体进展情况,加强建设运行、资金使用、协调联动等综合保障,高质量完成民心工程建设。积极推动4项2024年度民心工程,提前2个月全部完工并持续发挥成效,为提升全市防汛和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建立市级排水防涝工程建设项目涉路协调联动机制,为优化涉路工程审批流程,强化涉路施工管理,推动市级重点排水防涝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提供了重要保障。三是加快南港工业区海挡工程实体移交,建设中心与工程接收单位签订南港工业区海挡工程移交单,完成工程实体移交,更好发挥工程防潮效益,保护和助力南港工业区经济发展。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推动水务工程验收移交工作力度不够”(此问题属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开展加快工程验收移交专项行动,召开4次项目完工验收移交专项推动会议,全面梳理完工验收移交滞后项目清单,建立移交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各环节时间节点,同时建立验收移交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推进各项工程验收移交工作。二是梳理影响移交的主要问题,建立项目完工移交专项机制,下一步将每季度组织召开工程移交专项推动会议,提前梳理可能造成移交滞后的相关问题,确保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完工后按时移交。

(五)关于廉洁风险防控有漏洞问题和着力排查短板补齐弱项整改意见

市水务局党组夯实廉政监管职责,修订水务工程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制定印发局廉政风险动态管理办法,组织全局上下紧盯项目招投标、资产管理等重点监管事项,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确保廉政风险动态更新、廉政问题常抓不懈。以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会同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干部职工违纪违法问题“三个以案”工作,通过召开干部职工违纪违法问题警示教育大会、围绕典型案例进行反思讨论、开展分级约谈提醒、举办纪法讲座和编制“口袋书”等有效措施,坚持用党的纪律矫正思想和行动,全局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自加压力,实施违规办理、私自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违规出国(境),违规兼职,违反考勤纪律,违规管理使用印章和酒驾醉驾、工作及值班期间饮酒等“五个专项整治”,完善因私出国(境)证件统一管理、干部兼职台账定期更新等工作机制,规范局属单位“一把手”请假流程、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和日常请销假管理流程,印发局印章管理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严格制度执行,有效推进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洁教育,制定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工作规定,发布局内网“曝光台”6期、“以案为鉴”41期,进一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的目的。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水务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管环节不完善”,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监督,制定印发开展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各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形成全环节、全流程监督闭环,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更加严格规范。二是加强政策培训宣贯,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向局属各单位解读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督促指导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制度。组织召开水务工程建设招投标和造价业务培训会,提高各有关单位水务工程建设招投标和造价管理工作水平,压实采购主体责任,规范招标采购行为,确保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行为公平、公正、公开。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廉政风险排查用力不够”,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印发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局廉政风险动态管理办法,组织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防范岗位权力风险。二是建立全面从严治党问题收集反馈运用机制,充分发挥机制效果,强化成果运用,扎紧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1.针对固定资产管理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提升专项行动,结合管理实际,摸清现状情况,汇总形成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推动解决部分资产管理问题,夯实53项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完成自管产住宅房屋摸底清查工作并形成报告,确保房产底数清、情况明。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进行了以下整改。修订印发《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强化中心各级资产管理归口部门工作职责,制定各项资产管理流程图,重点针对资产报废编制完成“排管中心国有资产处置报废流程”,并进一步强化实物资产信息化管理,建立排管中心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已进入试运行状态,切实加强智慧赋能,提高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确保中心固定资产账实相符,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六)关于落实整改政治责任有差距问题和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推进巡视整改落地见效整改意见

市水务局党组坚决扛牢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认真领会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和全市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并坚持巡视整改调度、督查、自查评估等机制,健全审计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定期推动解决各项整改任务,确保真正整改、全部整改、彻底整改。

1.针对推动巡视整改用力不够问题(此问题属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压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用好用足巡视整改调度、督查、自查评估等机制,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4次、领导小组会议2次,在全局范围内召开巡视整改落实动员会,对巡视整改任务进再动员、再部署。督查组严格履行督查、推动、统筹、协调职能,召开调度协调会2次、纪检沟通会1次,下发督办提示提醒30余次,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二是以灾后恢复重建为契机,加快5处蓄滞洪区建设,截至目前5处均已取得阶段性进展。下一步,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确保通过达标建设外围堤、完善进退洪工程、建设分区运用隔堤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三是督促有关区持续推进雨污混接点治理,召开专题会议,推动有关区结合城市更新、灾后恢复重建、超长期特别国债“两重”领域项目细化治理计划和方案,进一步压实责任。督促有关区开展597处区管排水设施混接点治理,已完成234处混接点治理任务。印发关于对2021—2022年中心城区雨污混接点治理完成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组织对上一轮巡视整改任务中1381处混接点治理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并按要求编制自查报告,对各单位提交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复查,经查核,上一轮巡视整改任务中1381处混接点已全部整改到位。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混接点治理工作机制不完善”(此问题属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建立对有关区雨污混接点治理工作进展定期督查督办机制,组织对有关区混接点治理情况开展督查检查,督促加快治理进度,科学实施治理。制定印发我市2024年河湖长制主要任务,进一步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为持续推进混接点治理工作打下基础。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混接现象反复出现”,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建立动态排查整治机制,制定印发2024年天津市整治违法排水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对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等违法排水行为进行执法巡查,共发现混接问题93处,已完成88处整改,剩余5处正在整改过程中;加强日常巡查执法,2024年8月开始,排管中心利用汛期水位降低期间,组织开展雨污混接调查工作,对混接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理。二是严格排水报装流程,按照《天津市城镇排水和再生水利用条例》要求,进一步优化排水报装事项,规范辖区排水管理单位踏勘工作,把关红线内部雨污混接情况,2024年以来排管中心审查办理排水接入服务事项68件,通过加强接入工程现场监管,指定接入井位,确保排水配套工程按照规划要求接入市政排水管网,杜绝新的雨污混接情况。

2.针对推动审计整改用力不够问题(此问题属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印发局审计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加强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销号”管理,督促被审计单位履行审计整改责任,做到应改尽改、真改实改。

(七)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和不断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整改意见

驻局纪检监察组聚焦“监督的再监督”,加强整改全过程监督、全方面评估,进一步拓展落细监督方式,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深化联动监督,开展点题监督,对自办案件全覆盖自查自纠,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监督执纪专业化水平。

1.针对驻局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不够问题(此问题属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落实落细监督举措,驻局纪检监察组制定关于对“民心工程”开展调研监督的工作方案,对2021年以来市水务局牵头负责的民心工程开展“回头看”,指出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工作建议;对2024年民心工程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推动及时完工并投入使用。二是充分发挥联动作用,以“室组”联动、“组组”协同等形式,对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和民心工程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督促市水务局切实履行好牵头职责,推动工程进度,保证安全质量,及时发挥工程作用。三是推动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民心工程调研监督发现问题,制发工作提示函,推动市水务局党组建立健全民心工程组织推动机制、综合调度机制、协同保障机制,督促对2021年以来的民心工程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确保民心工程有效发挥便民惠民作用。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有差距,日常监督盯得还不够紧”(此问题属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修订完善切实履行派驻机构监督职责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的职责任务、方法路径和工作要求等事项,确保政治监督精准有力深入推进。二是进一步完善“任务清单+监督台账”政治监督工作机制,督促市水务局党组围绕“国之大者”建立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建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灾后恢复重建、“十项行动”等政治监督台账6个,明确监督重点和监督举措,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指出问题,督促整改到位,确保政治监督精准有力深入推进。三是强化日常监督,督促局党组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紧盯重点人群、重点工作、重点环节,突出问题导向,强化与局党组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牵头审核整改方案和报告,监督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在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加大对基层站所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向局属各单位党组织反馈问题,压紧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深化与审计监督贯通联动,及时分析研判,跟进监督,针对专项审计调查指出问题,制发工作提示函,持续推动问题整改。梳理分析2024年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联合市水务局党组分析研判政治生态,深刻剖析存在问题,推动政治生态不断净化。强化重点问题会商,针对巡视整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点问题,经常与市水务局局领导和有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会商,会同局党组听取巡视整改情况汇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通过与各类监督方式贯通联动,层层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确保“水流到头”。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贯彻人民至上的理念有差距”,进行了以下整改。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推动市水务局党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基层执法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自查自纠,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基层单位和基层执法队伍开展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及时指出问题,推动整改到位。针对解决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不高问题,积极了解农村供水保障现状,督促梳理问题,制定工作措施,通过“室组”联动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市水务局受理的信访件和12345便民专线群众反映问题办理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建立定期沟通会商工作机制,推动解决涉水难题。

2.针对队伍建设问题(此问题属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驻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水务局对局属单位纪委书记职责分工情况进行再梳理,对纪委书记协助分管审计、联系基层站所等问题进行整改,及时约谈局属单位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确保“三转”到位。把局属单位纪委书记“三转”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内容,加强日常监督,与市水务局协商配合,经常性了解纪委书记履职情况,推动发挥监督专责作用。结合新任职处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对局属单位新任职纪委书记提示提醒,督促切实履行好监督专责。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对局属单位纪检组织督促指导不到位”(此问题属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常态化关注各纪检组织履职情况,定期召开工作推动会,经常性与各纪检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谈心谈话,通过深入局属单位纪检组织检查履职情况、“手把手”“面对面”业务指导等方式,督促纪检干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开展点题监督,针对点题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制发工作通报,督促各单位纪检组织切实履行好政治监督职责。推动市水务局党组和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基层纪检干部的配备、管理和培养,配齐配强纪检干部。二是与市水务局党组联合制发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从政治引领、保障措施、培训指导、作风建设、管理监督等方面制定11条具体举措,持续推动市水务局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执纪铁军。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基层纪检干部监督执纪专业化水平不够”,进行了以下整改。组织开展全员培训,采取集中授课、模拟谈话、案例教学、交流研讨等方式,对市水务局50余名纪检干部进行政治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纪检干部监督执纪专业化水平。强化“手把手”“面对面”指导,深入局属单位纪委,现场指导线索核查、案件查办等工作,指派专人对部分重点案件等进行现场指导,切实提升纪检干部案件办理能力。

3.针对案件查办不够深入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成立核查组,对巡视指出相关案件细节重新核查,查明了相关违纪事实,理清了相关人员应负责任。二是深入开展自查,组成案件自查工作组,对2021年以来自办案件进行全覆盖自查自纠,深入开展整改工作。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查办案件精细化水平不够高等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配合市纪委监委对驻局纪检监察组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将纪委监委对历年案件质量评查指出问题和审理工作要求,以及驻局纪检监察组、局属单位案件查办中存在的典型问题作为全员培训的授课内容,推动不断提升案件质量,打造“铁案”工程。针对局机关纪委和局属单位纪检组织办理的问题线索,开展案卷质量评查活动,组织各纪检组织互查,对部分重点单位评查情况进行抽查,分别向各纪检组织进行反馈,推动整改,提升基层纪检干部办案能力和水平。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建设有差距”,进行了以下整改。驻局纪检监察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第一主题”“第一主课”制度,用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采取领学、导学等方式,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化业务学习研讨,通过集体学习、交流研讨和“全员上讲台”等形式开展党内法律法规等业务学习,不断增强干部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锤炼“严细深实”工作作风,坚持每周召开组长办公会,并对日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提醒,严格组内干部监督管理。强化警示教育和谈心谈话,用好正反面典型案例和通报,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组内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持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集中整改阶段任务全部完成,取得了阶段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推动整改措施落实还不够彻底,责任压得还不够实,部分问题整改效果还不明显,为推动整改见底到位,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紧盯不放、持续用力。

下一步,市水务局党组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加大整改调度和推进力度,紧盯节点、集中攻坚,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以“啃硬骨头”的勇气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不断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推动整改见底到位。

一是提高站位,坚决扛牢整改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准确把握巡视整改的政治方向和目标任务,紧紧扭住政治整改、本人本级整改、主要矛盾整改、系统集成整改、巡视整改综合运用,拧紧压实全链条整改责任,紧盯关键、常抓不懈,以整改实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提速加力,确保整改任务清零见底。始终保持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严格按照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坚持用好每月调度、日常督查、整改问责等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深度整改期任务,逐一对账销号,确保见底清仓。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开展自查评估,反复抓、抓反复,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到位见效;对长期坚持、集中攻坚的重难点任务,盯住重点人、重点事不放,及时破解制约难题,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罢休,同时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三是一严到底,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把巡视整改与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相结合,将纪律教育、执纪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严的要求、严的氛围始终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把巡视整改与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相结合,一体推进风腐同查同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抓不懈纠治“四风”,一体推进政治生活、政治生态、政治文化建设,有效贯通“三不腐”,推动水务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形成锐意进取、奋勇争先的生动局面。

四是凝心聚力,以整改实效促进水务高质量发展。以巡视整改为契机,系统性、前瞻性、全局性谋划推进水务改革发展,紧扣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和“三新”、“三量”工作,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全力推动重点水务工程建设,聚焦人民群众新期待、着力夯实治水管水民生保障,聚焦全面深化水务改革、增强水务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统筹做好高效利用水资源、优化提升水环境、保护修复水生态、保障维护水安全文章,推动新阶段水务高质量发展再上新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3086710;电子邮箱:swjbgs@tj.gov.cn。

中共天津市水务局党组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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