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20〕242号)要求,市河(湖)长办开展了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按照市河(湖)长办联席审议同意的天津市河(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优秀河长名额分配方案,推荐市河长制事务中心、西青区水务局、滨海新区天津港保税区城市环境管理局为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候选对象;推荐市水务局李悦、和平区河长办刘永飞、北辰区双口镇林旺为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候选对象;推荐武清区东蒲洼街刘威、东丽区新立街韩宝星、津南区葛沽镇袁锡道为优秀河(湖)长评选表彰候选对象。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
1.天津市河长制事务中心
2017年12月12日经天津市编办批复,于2018年7月正式成立,为天津市水务局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天津市河长制管理和考核的政策措施研究、数据统计分析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自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本职作用,深入推动我市河长制湖长制全面建立实施、见实见效,助力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西青区水务局
2017年3月,由区水务局牵头成立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筹备小组,紧紧围绕《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精神,结合《天津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开展贯彻落实河长制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于2017年8月7日以区委区政府名义正式印发,为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提供指导。区水务局坚持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河湖水生态治理和保护,以清淤疏浚、截污处理、源头治理为抓手,全面做好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重要工作,努力让水活起来、靓起来、连起来,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鸟飞”的良好生态环境。西青区主要水体基本消除劣V类,在全市河(湖)长制实施年度考核以来成绩优异,2017年位居全市第1、2018年排名第4、2019年涉农区排名第3,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3.天津港保税区城市环境管理局
天津港保税区城市环境管理局是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内设部门之一,为正处级单位,在编人员23人,专职河长制工作人员5人。负责滨海新区天津港保税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实施范围土地面积145平方公里,包括区内18条排水河道,总长度79公里,景观湖(含人工湿地)5个,总面积113.47万平方米。自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以来,坚决执行各项河长制工作决策,切实立足区情,坚持一手抓制度管理,一手抓工程治理,双管齐下,确保河湖长制工作落实见效。2019年,滨海新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对涉及考核评估的24个街镇(开发区)年度考核中,位居第1名。区域河湖水质优良,为野生鸟类提供了优良的水环境。保税区河湖湿地实现了可进入、可参与、可感知、可欣赏等功能,河湖景色宜人,水质优良,便民设施完善,城市与河湖湿地交融共进,优化了区域空间形态,提升了区域形象,为群众提供“慢生活”的休闲体验。
二、先进工作者
1.李悦,男,汉族,48岁,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水务局河湖保护处处长。李悦同志多年来致力于天津市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工作,长期从事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推动,承担清水工程、清水河道行动、水污染防治等多项攻坚任务的组织推动、综合协调。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处处以党员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踏实工作、无私奉献,不畏艰难、勇挑重担、担当有为,当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推进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者、践行者和宣传者。为全市水环境面貌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作出了突出贡献。
2.刘永飞,男,汉族,44岁,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工程建设科二级主任科员。刘永飞同志作为和平区水生态环境的捍卫者,作为和平区河长办工作具体的执行者,勇挑重担,担当作为。为了实现生态宜居的和平,付出大量汗水。2018年开始具体负责河长制工作以来,严抓河长制工作落实,协调各单位按职责进行分工,加强考核和督导检查,坚持常考长效常态化开展工作。为区河长制工作2018年和2019年连续两年全市年度考核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作出了大量贡献。
3.林旺,男,汉族,34岁,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北辰区双口镇人民政府农业经济服务中心主任(管理岗七级)。林旺同志自参加工作起,十年如一日,用心上进,坚守岗位,严谨务实,兢兢业业。自负责河湖长制工作以来,下大力度健全镇河(湖)长制度,制定了周巡查、月通报制度,定岗定责专人巡河,确保每周巡河全覆盖。通过星级村评定,压实村级河长责任,重点巡查村级河道,做到有台账、有整改,通过不定期抽查镇村级河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管好河长制“最后一公里”。
三、优秀河(湖)长
1.刘威,男,汉族,47岁,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武清区东蒲洼街道办事处工委书记,街级总河(湖)长。该同志自担任街级总河长、河长以来,积极投身河长制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河长制”工作的各项指示精神,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短板,不断夯实“河长制”工作基础,不断推进河长制工作从“有名”到“有实”。基本实现了河湖坑塘卫生清洁、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的工作目标。2019年全年区级考核中共有9个月全区排名前三,其中4次第一。
2.韩宝星,男,汉族,45岁,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主任,街级总河(湖)长。韩宝星同志担任新立街道街级总河长,立足本职、以上率下,积极带头宣传上级提出“治水”的方针政策,结合街道实际,围绕市、区、街道“河(湖)长办”的治水相关要求,完善河湖长制顶层设计。全街河(湖)长制落实成效显著,河湖面貌得到明显改善,新立街道水体质量明显提升。两年来他走遍了大小沟渠,克服了重重困难,取得了累累硕果,他用自己的辛勤付出换取了现在的河清岸绿。他也将不忘初心、继续拼搏,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履行党员承诺,履行河长职责,加大河湖巡查,进行长效保持,为实现东丽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东丽贡献自己的力量。
3.袁锡道,男,汉族,44岁,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武装部长,镇级河(湖)长。袁锡道同志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作为一名河长积极投入到保护河湖、绿色发展的生动实践中。积极践行上级提出的各项方针政策,制定适合镇情的治水方案和考核要求。身先力行,做“护河治水”的践行者。率先垂范,做好群众的宣传工作,让更多的群众重视了河(湖)长制工作,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河湖保护中来。
上述公示对象的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0年12月21日起到2020年12月25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天津市河(湖)长办反映。联系电话:022-23333689;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210号(邮编:300074)。
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天津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