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剑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津河治理的建议,经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委研究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津河治理的建议,经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委研究答复如下:
津河为天津市中心城区二级河道,其上游来水为南运河三元村泵站口,流经八里台处与卫津河平交后一直延伸至解放南路,总长13740米。津河主要功能为汛期防汛排沥,兼顾城市景观,承担着和平区、南开区、红桥区、河西区的防汛任务,确保中心城区防汛排水安全。“十四五”以来,津河上设置的地表水市控断面年均值水质均在Ⅲ-Ⅳ类之间,汛期为保证城市防汛安全,河道通常需低水位运行,加之城市面源污染随雨入河等因素影响,出现了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水质恶化现象。汛期河道污染“问题在水里、根源在岸上”,对于津河治理改造,我市坚持水岸同治、内源外源同治,科学规划,全面稳步提升津河水环境质量。
一、已开展工作情况
(一)强化水体保洁
为确保津河水面干净整洁,市水务局每年组织保洁队伍对津河开展日常巡查保洁工作,2024年共出动巡查人员2170人次、保洁人员5684人次,打捞水面垃圾漂浮物1522立方米。在春季,打捞水草431立方米;在夏季,投放微生物净水剂340公斤以提高水体透明度,投放生物抑藻剂100公斤、蓝藻溶解酶460公斤以防止藻类暴发,运行曝气设备5台为水体增氧,布设生态浮岛浮床2430平方米,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改善绿色景观效果。
(二)科学运行调度
为统筹防汛安全和水环境保障,减少城市面源污染入河,市水务局坚持非汛期无降雨不向河道排水,遇中小雨充分利用初期雨水泵站,通过污水管道代排初期雨水。汛期按照降雨级别,采取不同调度措施:小雨级别,优先排入初期雨水泵站以及调蓄池,将初期雨水调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尽量不排入河道;中雨级别,确保初期雨水泵站以及调蓄池等设施全力运行,视雨情酌情开启雨水泵站,减少对河道污染;大雨及以上级别,为确保中心城区防汛安全开启全部雨水泵站排水,并加强雨后河道水循环调度,快速恢复良好水体感官。
(三)全面排查治理
为深入解决津河污染问题,市水务局坚持“内源”“外源”共抓,双管齐下推进排查治理。“内源”方面,市水务局2024年底开始组织实施中心城区二级河道清淤及整治工程,涉及津河12.3公里,今年汛前完工。通过实施该工程,可恢复河道过流断面,增加过流能力,有效提升河道排涝能力,同时降低内源污染,提升津河水环境质量以及城市宜居性。“外源”方面,2023年,市河(湖)长办启动中心城区河道汛期入河污染溯源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各区对汇入津河的13个排水分区开展溯源,摸排管网雨污混接、向雨水设施乱泼乱倒、污水地表径流等各类污染点位,并于2024年推动沿线各区将管网硬件问题纳入工程项目整治。
(四)开展主题行动
为凝聚河道沿线各区协同监管合力,市河(湖)长办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清河湖专项行动,带动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强化沿线治理管理保护,排查治理污染源头,大力清理整治,持续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面貌。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水环境问题,跟踪整改落实情况,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津河的良好氛围。针对津河夏季水质恶化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每年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发现津河沿岸部分雨水泵站和积存水体水质较差,夏季随雨入河,目前两局已共同组织属地制定整改方案,每季度调度整治进展、推动整治工作。
(五)提升两岸规划
为塑造我市特色城市风貌,市规划资源局于2023年印发《天津市规划设计导则》,其中对津城重点地区重要河道两岸提出导引要求,注重滨河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空间的相互融合,创造层次丰富、高低错落、景观良好的空间形态。目前,市规划资源局正在组织编制的《天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暨天津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规划》中,提出将津河作为与天津城市历史发展密切相关的河流水系进行保护,要求保护水体形态、尺度和自然生态环境,管控河流两侧建筑风貌和景观,保护河道沿线片区与河流间的空间关系,控制沿岸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的体量、形象、色彩等;河道整治与建设应注重保护、恢复河道及周边的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景观。
二、下一步工作
水务部门一是高标准做好津河河道清淤工作,确保按期完工,恢复河道水循环;二是在日常工作中持续加强河道巡查,高效做好水面漂浮物打捞,遇水体质量下滑及时开启换水泵站加大水循环力度,确保河道水环境加速向好恢复;三是督促各区有序落实雨水管网溯源问题整治工作,降低津河汛期污染强度;四是强化群众参与,按季度开展河湖长制满意度民意调查,获取群众对河湖长制工作的真实感受和评价,设立“民间河湖长”,丰富社会监督渠道;五是加大河湖水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开展清河湖专项行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津河的良好氛围,构建水环境共治共管共享格局。
生态环境部门一是加强水环境监测,密切跟踪汛期地表水环境质量,水质自动监测站和人工采样监测相结合,科学开展监测工作,及时掌握降雨后河流水质变化情况;二是加强监督执法,持续组织开展水污染执法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查处力度,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为汛期水环境改善提供有力保障。
感谢您对津河水环境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并支持天津水务发展,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