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天津地处海河域下游,素有“九河下梢”“河海要冲”之称,承担着海河流域75%的洪水入海任务,防洪安全事关流域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您提出关于京津冀(天津)防洪问题的提案,客观反映了区域实际需求,也与中央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精神高一致。 我市长期以来高度重视防洪工作,经多年治理,基本形成了以河系为单元,由水库、河道、蓄滞洪区、防潮海堤组成的“上防洪水、中防沥涝、下防海潮、北防山洪”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框架,永定新河、独流减河、北京排水河等全面达标建设,泃河、州河、还乡新河等中小河流完成治理任务,一级行洪河道堤防达标率提升至79.81%;永定河泛区、大黄堡洼蓄滞洪区全面建设,初步建成防洪标准200年一遇的城市防洪圈,较为健全的水灾害防御体系显著增强了天津市应对洪涝潮灾害的能力。 在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中,我市联合运用蓄滞洪区、水库、闸涵、泵站,保障了约50亿立方米洪水安澜入海。结合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复盘情况,谋划了一批防洪减灾重点项目,我市5处重点蓄滞洪区、蓟运河等重要行洪河道、重要排水设施、海河流域气象设施建设争取到国家增发国债资金支持。同时全力推动项目实施,市级层面建立增发国债工作机制,印发前期审批绿色通道,逐个项目明确责任单位,采取常态化调度、重点推动、专题调度、督办通报等多种方式,全力推动项目按期开工,尽早完工,进一步完善防洪工程体系。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水利部和水利部海委部署,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水安全合作,进一步加强我市防洪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 (一)加快完善防洪工程体系 一是配合水利部海委完成海河流域防洪规划修编,构建流域防洪减灾新格局。二是聚焦水库、河道、堤防、蓄滞洪区、山洪沟、海堤等防洪工程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加快推进灾后重建项目,实施蓟运河、州河、泃河等河道治理,东淀、文安洼等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易积水地道、片区等城市内涝治理工程,滨海新区海堤加固提升、蓟州区山洪沟道治理、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防洪信息系统提升等防洪工程;加快实施东淀、永定河泛区及主要行洪河道等43项水毁修复项目,汛前完工并发挥效益。 (二)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 一是优化调整防汛预案,修订完善洪涝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以及水文测报、河道抢险、中心城区排水等预案方案,规范会商研判、预警发布、洪水调度、抢险技术指导等程序,提高预案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加强防汛实战预演,配合水利部海委及流域兄弟省市开展洪水调度联合演练、洪水预报预警实战演练,开展北三河系洪水重现预演、水务防汛应急抢险演练、东淀蓄滞洪区运用巡堤查险和险情应急处置演练,提升有序应对特大洪水能力。三是积极研究推动河口排涝泵站建设,完善城市防洪圈,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 (三)提高防洪预测预报预警水平 一是提升预报预警能力,实施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工程,建设测雨雷达系统,提档升级国家基本水文测站和永定新河防潮闸水文站,新建改造水文站点,购置应急监测装备,开展永定河全线和全市分洪口门查勘,提升雨水情测报精准度。二是重点围绕武清、静海、西青、北辰、宝坻、宁河及滨海新区的主要蓄滞洪区,在重点防汛河段、气象灾害易发区等关键区域,开展针对性的气象观测能力补充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气象灾害监测能力,并为预报精准、服务精细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强化观测资料技术支撑能力,完善对流产品识别技术,挖掘双偏振雷达产品定量特征,提高临近外推技术智能化水平。推进气象科技现代化,持续强化人工智能、大数据、大模型等新技术应用,发挥气象的高科技优势,提升网格预报智能化、数字化水平。 (四)完善体制机制法治建设 一是积极配合水利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洪法》和《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等法规,增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法律支撑,待《防洪法》等上位法律修订后,积极推动《天津市蓄滞洪区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不断强化我市蓄滞洪区的建设管理工作。二是深化水行政执法与公安、检察部门协作机制,推动市、区两级水行政执法联合联动,加大灾后恢复重建、防汛保安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依法打击违法侵占河湖岸线水库蓄滞洪区及妨碍河道行洪行为。三是市有关部门强化协调联动、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加强蓄滞洪区运用管理,及时修订完善蓄滞洪区运用预案,并组织蓄滞洪区运用预案演练,落实各项应急保障措施。 (五)推进洪水高风险区居民迁建 一是做好规划衔接,强化统筹协调,确保各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与流域防洪规划、蓄滞洪区安全建设规划相协调。二是合理安排安全区围堤建设,确保台头、王口等安全区标准内洪水不淹没。同时,结合路网规划完善撤退道路,确保群众安全撤离。 感谢您对我市防洪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继续关注并支持天津水务发展,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4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