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大沽河净水厂提升海河南部中心城区水环境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海河南部中心城区水环境循环体系,实现海河南部中心城区河道水系循环”“加强水务部门统筹协调”“带动区域内河湖水体共治”建议的落实情况
我们始终遵循中心城区水循环“上游进、下游出”的原则,由中心向外围放射性改善,即先中心城区后环城四区,最终排入独流减河、永定新河或海河二道闸下游。水循环坚持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科学配置、高效利用,中心城区循环退水为环城四区水环境改善和农业灌溉提供水源,达到“一水多用”效果。除冬季外,全年实施常态化补水,日均补水流量10~15立方米/秒。今年截至8月底,已统筹雨洪水、本地水、外调水等多种水源为中心城区补水3.75亿立方米,有效保障了中心城区河道整体水系循环。
我们始终保持部门间横向、纵向的协调联动,合力保障我市河湖水环境质量,每月同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水质会商,动态调整保障措施,科学调度泵站运行。今年1—8月我市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为60.0%,同比增长1.7个百分点,无劣V类水体断面,达到历史最好水平。我局河湖处、排监处、规计处、排管中心、建设中心等部门针对您的建议集中研讨,在实地对接中已提出了大沽河净水厂的近、远期运行建议、关键节点、必要设施与注意事项。
目前,大沽河净水厂一期工程已完工,处于调试阶段。今年9月,水利设计院编制完善了《中心城区水环境提升大沽河净水厂一期工程调度运行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运行路线、运行水位、运行时段。因大沽净水厂出水-外环河-南运河-津河-卫津河-外环河的循环路线,涉及影响西营门桥、马场道、纪庄子桥等多个Ⅲ类水质考核断面,且该厂出水设计为IV类水质,故难以保证年度考核目标。鉴于现阶段陈台子河换水泵站正由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故建成后仍推荐先采用“外环河-陈台子河-外环河”小循环路线,改善陈台子河水环境,作为当前可行方案。
二、关于“建立水环境综合治理运行机制,实现各区水环境共同提升”建议的落实情况
我们一直重视河湖长制平台机制运用,充分发挥水环境治理与保护的工作合力。今年市河(湖)长办组织全市各区河湖长圆满完成本年度清河湖专项行动,共查处非法排污行为12处,治理生活污染源107处、农业污染源7处、工业污染源1处;取缔非正规垃圾堆放点760处,治理非法侵占水域滩池83处、违法违规涉河湖建设39项,打捞清理水面堤岸垃圾0.88万吨,收缴非法捕鱼网具1509个;执行乱泼乱倒行政处罚95起,累计罚款1.5万元,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和节假日文化旅游提供了优良水生态环境保障。截至8月,26条已治理完成的建成区黑臭水体未出现返黑返臭,二季度建成区黑臭水体监测结果全部达标,实现“长制久清”。发布《关于全面建设新时代幸福河湖的动员令》(总河湖长令〔2023〕第1号),围绕“实现持久水安全、提供优质水资源、打造宜居水环境、恢复健康水生态、挖掘先进水文化、实现科学水管理”,明确到2025年力争各区建成不少于1条(段、座)幸福河湖;到2027年建成区重点河湖、重要水库基本建成幸福河湖;到2035年全市河湖总体建成“河安湖晏、岸绿景美、鱼翔莺语、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
三、关于“加强泵站、排水管网、河道排水口管理,减少河道水质恶化时段的污染物排放”建议的落实情况
我们坚持围绕“问题在水里、根源在岸上、关键在排口、核心在管网”的思路,多措并举减少入河污染物、降低汛期污染强度。一是加强汛前污染预防,针对雨水管网淤泥入河污染问题,疏通养护187公里雨水管道,完成雨水井掏挖70466座,完成泵站集水池清挖84座,全面完成汛前会战任务。二是开展管网污染溯源,制定印发《中心城区河道汛期入河污染溯源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天津市城市建成区河道入河污染溯源排查技术指南》,以中心城区9条河道12个考核断面及其对应48片排水分区为重点,在排水管网设施普查的基础上,排查整治串流混接、乱泼乱倒、污水地表径流、临时排水等各类雨水管网污染问题。三是强化汛期水环境监管,生态环境部门对中心城区20个城市雨洪排水口进行排水水质监测,跟踪雨前、雨中、雨后相关河流水质变化,分析降雨对河流水质影响,形成3期监测报告。四是消减初雨污染负荷,充分利用中心城区28座初期雨水泵站以及2座总规模10.5万方调蓄池,优化雨污管网联合调度,采取雨前提前降低污水系统水位、污水泵站代排雨水等措施,做到小雨不外排,中到大雨少排,有效减少入河污染物总量。
感谢您对天津水环境质量提升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并支持天津水务发展,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