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07号建议的答复
时岩代表:
您提出的第0207号建议“关于解决天津市红桥区隆春里小区六楼供水问题的建议”收悉。经我局会同红桥区人民政府研究,答复如下:
隆春里小区位于红桥区芥园道与复兴路交口,26、27号楼为高层建筑,其余均为6层到顶楼房,现已实现抄表到户。小区内庭院供水管道配套施工时即为优质管材,无需改造,但入户管道自楼门前水表井直至用户家中为镀锌管,存在年久锈蚀等问题,影响较高楼层居民用水的水压和水质。近年来,本着“协商好一处,改造一处”的原则,水务集团与街道、居委会以及物业公司共同配合,大力推动户管改造工作。2010年已对26个楼门完成了户管改造,另有6个楼门已确定改造方案,待楼内所有居民同意后即可进场施工。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水务集团所属服务单位积极与区街、居委会及物业公司加强沟通,共同配合做好居民协调工作,及时完成施工改造,彻底解决居民用水问题。
感谢您对我市水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并支持天津水务发展,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