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wb.png

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359号建议的答复

杨鹏代表:

  您提出的第0359号建议“关于新形势下天津全面构建节水型社会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正如建议中所说,构建节水型社会是全面落实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我市是资源型缺水城市,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约用水工作,节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全国属于领先。但是也确实存在有些领域节水意识薄弱、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不足、缺乏有效激励机制等问题。关于您提出的对策与建议,有些我们已经开展了相关工作,有些还需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推动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加强公共用水管理

  一是建立节水评价机制。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已纳入水利部2019年节水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清单,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节水评价标准及程序,促使规划和建设项目高效用水,从严叫停节水评价不通过的规划和建设项目。下一步,待水利部政策出台后,我市将严格贯彻落实。

  二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我市将继续严格规划水资源论证,重点加强新建及调整的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园区等区域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决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区域总量控制指标相适应,对取用水量已达到或超出控制指标的区域,暂停审批新增取水。同时,将合理配置多种水源,按照高效利用外调水、大力开发地表水、全面压采地下水、充分利用再生水、适度发展淡化水的配置原则合理配置多种水源,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

  三是加强节水监督检查。我市基本建立了节水检查长效机制。下一步,将继续开展日常监管,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开展联合执法。第一,严格节水日常监管,在严格计划用水管理前提下,实施超计划用水预警式管理,进一步加强日常核查,帮助用水户挖掘节水潜力,以“服务”促“管理”。第二,联合其他部门,定期组织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近年来,市节水办联合原市市容园林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公安交管等相关部门,对洗车等特殊行业进行规范管理,定期针对未办理计划用水指标的自来水非生活用水户、基建临时用水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并进一步加强对各区节水办的督促指导,推动区节水办加大对营业性洗车场(点)、施工工地、洗浴中心等用水情况的管理力度。

  四是重点实施信息化建设。目前我市建成了天津市水资源监控能力系统、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测系统,实现了30万立方米/年以上的重点用水单位水量在线监测、取水许可、计划用水指标预警等信息化管理。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继续通过信息化管理实现用水情况监测、预警、数据统计、考核管理,为节水工作智能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及水平。

  五是严格计划用水管理。我市多年来一直坚持计划用水管理。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市、区两级节水主管部门继续加强对工业企业、企事业单位的计划用水管理,实施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同时对重点用水大户开展取用水计量设施检查、监控数据统计和分析、水平衡测试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实现用水效率提高和总量控制。

  六是把节约用水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每年初会同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全市城镇用水节水计划,充分考虑水资源对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将用水指标分配到各区及各行业系统,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

  二、关于加强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

  一是加强雨水资源化利用。目前,我市正在实施《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年)》,规划用10年左右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杜绝内涝灾害发生;加强城市面源污染控制,初期雨水截留量满足地方标准并进行有效处理,最终形成具有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的海绵城市,全面提高城市排水防涝和防灾减灾能力。为实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我市规定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刚性控制指标;将建筑与小区雨水收集利用、可渗透面积、调蓄容积、蓝线划定与保护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在建设工程“两证一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批复、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环节,将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措施作为重点明确和审查内容;统筹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全市域各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新建小区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各项要求,老城区结合棚户区和危房改造以及老旧小区、老旧公建、厂房改造等有序推进。

  二是大力推进再生水利用。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天津市再生水利用规划(2016-2030年)》,一方面重点用好中心城区和环城四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后的再生水,以改善全市生态环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再生水回用于城镇市政环境及河湖水体等大生态比例,同时用于七里海等湿地生态补水及回用于农业,最大限度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为城乡河道水系循环及农业灌溉提供优质水源。另一方面加快城市再生水管网建设进程,连通“断头”,扩大输水范围,用于城市生活、园林绿化、道路浇洒、景观环境,使现有再生水厂效能得以有效发挥,全面提高再生水利用量和利用率。同时通过强制性规范及价格杠杆,鼓励再生水利用,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天津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对满足使用条件的工业、企业、景观环境、住宅小区等通过行政手段要求其使用再生水;在再生水定价方面,将再生水价格与自来水等常规水价格拉开档次,通过经济杠杆推进再生水利用。

  三、关于加强节水宣传

  我市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节水宣传工作,着力提高全民节水意识,持续开展节水教育,培育节水文化,注重宣传形式多元化,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专题宣传与公益宣传相结合,深层次宣传与青少年教育相结合。一是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科技周等节日,集中组织大型宣传,组织节水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达到“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创新实效”的目的,充分调动各区人民政府以及各行各业人员积极性,让更多机构和人员参与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活动;同时利用城市主干道两侧灯杆道旗,悬挂节水宣传口号,在人流量较大的路口大屏幕滚动播放节水短片进行宣传等方式使节水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二是创新节水宣传形式,坚持教育为本,开展青少年节水主题教育实践系列活动,编制了节水知识读本等宣传材料。三是利用媒体宣传平台,如:电视台、电台、报刊和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定期及日常节水宣传活动。四是充分发挥节水科技馆作用,履行节水宣传教育职能,有效地发挥国家水情教育基地、全国中小学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作用,组织社会各行各业人事来馆参观学习,开展节水特色活动,形成了科学用水、节约用水、文明用水氛围。五是推动节水宣传阵地建设,“十三五”期间,努力推动在本市各区建设至少一个节水宣传阵地,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以善水园为代表的9个市、区节水宣传阵地,将节水理念、意识、知识、措施融入公园建设中,扩大了节水宣传范围,极大增强了市民节水意识。下一步,在节水宣传工作上,我们将一方面延承以往好的经验做法,在传统节日、节水进校园、节水科技馆、节水宣传阵地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另一方面加强创新,研究通过互联网、媒体等多种形式、手段扩大宣传效果。

  四、关于建立全社会节水行为创新体系

  一是推广促进节水技术、节水产品。我市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向社会发布节水型产品名录规范用水产品市场,截至目前,市节水办会同市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已向社会发布了八期《天津市节水型产品名录》,对于有效推动我市节水产品普及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已联合发布了《水效标识管理办法》,我市今后将严格按照该办法的相关规定贯彻落实。

  二是严格限制落后、高耗水行业发展。2017年,我市发布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市水务局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节水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快淘汰高耗水工业、技术和装备,对各区企业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清单,明确淘汰时限,同时行政审批部门、水务主管部门在审批钢铁、纺织、造纸、建材行业新、改、扩建设项目时,属于《淘汰目录》的不批准取水许可申请。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涉水审批方面严格把关,做好加快淘汰高耗水工业、技术和装备工作。

  三是将节水宣传教育、节水文化建设纳入我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对各区节水宣传阵地建设、节水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情况进行考核评分。节水宣传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对我市节水型城市复查的重要考核内容,是水利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考核指标,我市一直以来都很重视节水宣传工作,注重形成节水文化特色。下一步,在区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及我市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重视、做好节水宣传教育工作。

  四是继续推进节水型系列创建。节水型系列创建工作经多年组织完善、宣传推进,全市各区、系统(行业)积极参与,成果显著。我市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和节水型小区创建工作,多年以来成绩显著,目前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达到49.9%,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达到30.7%,远远高于国家的指标要求。此外,我市还创新开展了节水型区县和节水型系统(行业)创建,通过由点到面、条块结合的方式,进一步丰富了节水型系列载体建设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各区均已获得节水型区县称号,另外共有医药、百利机电、教委、中环电子、卫生、纺织、旅游、铁路、一商集团、冶金集团、渤海轻工、建材集团、市文广局等13个系统(行业)成功创建成为节水型系统(行业),为我市节水工作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年度创建计划,继续大力推进节水型系列创建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节水氛围。

  感谢您对天津节水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并支持天津水务发展,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19年4月10日

        相关文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