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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179号提案的答复

中国农工党天津市委员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基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我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针对我市基层水利人才队伍现状,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在以下四方面继续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知识储备足、技能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高素质水务人才队伍。

  一、严格按照市人社局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用好公开招聘、竞争上岗、以聘代评等岗位管理手段,激发水利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活力。一是科学设岗,以岗定责。根据单位的社会功能、工作性质等确定各单位的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科学设置岗位,编制岗位说明书,真正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二是因需设岗,以岗选人。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严格按照岗位空额、岗位职责、岗位条件等拟定招聘计划,层层审核把关,有的放矢地设岗选人,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各项政策向基层和一线倾斜。鼓励职工从机关走向基层,将岗位绩效工资向一线职工倾斜,将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等奖励办法及制度向一线职工倾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下一步,我们还将按照市人社局要求,鼓励科研院所开展“以聘代评”,打破“一评定终身、一聘定终身”现象,增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能力提升的动力。

  二、不断增加高端人才培养经费投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手段的人才培养平台,加快培养一批水利发展急需的创新型人才。市财政不断加大市人才培养经费保障力度和对市管水利基层单位的经费保障力度,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逐年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足额落实。一是依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和水利部5151人才工程,推选出我市从事水利科研、规划、勘测、设计、咨询、施工、建设管理和工程运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加大培养经费投入力度,在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中大胆启用、悉心培养,为其提供施展才华舞台。依托全国水利技能竞赛、水利技能大奖和水利技术能手评选等活动,激发广大水利技能人才自觉学习技术、苦练技能的热情。二是市人社局通过对“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和创新型人才团队的打造,量身定制个性化培养计划,建立人选或团队培养档案,依托国家和我市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培养人选为核心加强创新团队建设,鼓励和支持培养人选,申报和承担国家“863”、“973”、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等重点科研项目(课题),直接参与国家和我市重大项目合作开发,促进产学研的有机结合。三是市水务局努力打造“131”人才工程,建立人才信息库,实时掌握各类人才动态。本着全面锻炼提高、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计划地进行交流或岗位轮换,使广大人才在交流中开阔眼界、拓宽思路,取长补短,全面提高其创新意识和能力。针对技能型人才,每年定期与职业院校合作,举办市水务行业技能培训班和职业技能竞赛,加强水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三、努力搭建“互联网+”和师承教育相结合的教育网络---天津市水务职工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管理平台,打造多形式、多层次、多专业的水利职工教育体系。一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继续教育条例,顺应“互联网+”发展战略需要,进一步适应天津水务事业发展要求,市水务局结合我市水务系统站点分散、不易集中的实际,拓宽职工继续教育学习渠道,搭建了天津市水务职工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管理平台。平台设置有公需课程、行政管理课程、专业技术课程、水法规课程、特有工种课程、新生入职培训等多个模块,各模块均包含百余门课程,培训内容丰富,学习方式灵活,进一步缓解了工学矛盾,促进水务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和能力的同步提升。二是编制了水利专业课程目录和学习指南,不同岗位、不同专业、不同级别人员可以选择到适合自身的课程进行学习。随后还将开发水利精品培训课程,邀请行业专家、学者录制学术类课程,鼓励各基层单位发挥各自业务特点,录制实际操作类课程,一方面为受训者提供更加前沿、更加专业的学习内容,另一方面将几近失传的水利特有工种操作技能通过这种形式进行传承。三是每年有规定的学时要求,参训情况纳入个人绩效考核内容,同时作为职工提职晋升的重要依据,采用“倒逼”机制,强化职工对教育培训的重视程度。四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技术专家上讲台制度,组建培训师资库,定期开展师资培训。注重效果评估,不断改进优化,提高培训质量。把提高实战能力摆在突出位置,使水务职工最终能够成为查找问题的高手、分析研究问题的能手、解决问题的强手和水务内部管理的行家里手。

  四、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水利公共服务的竞争性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建设和运行管理,构建一种有管制的公共服务外包模式,为水利现代化提供充分的队伍保障。随着水行政主管部门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如何激发社会主体参与水利公共服务、实现水利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如何提高水利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等问题应运而生。目前,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市场主体,一些河道保洁服务已实现由点到面、由城市到区镇全覆盖的转变,但仍有不少公共服务内容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直接提供。接下来我们将探索建立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水利公共服务的新机制,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水利公共服务的实施。水利公共服务一般包括:水利公共产品供给、水利公共信息发布、水利公共政策制定、水利公共秩序维护4类。当前政府购买水利公共服务主要有政府采购、定额补助和凭单消费三种形式。针对我市水利工作实际,可以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范围,在重点推动河道保洁作业服务时,抓紧研究确定和购买防汛管理、水利科研、资产运行等领域的社会化服务,加快研究将泵站闸站运行管理、水利和防汛减灾信息化工作等更多的行政服务职能签约外包,以及后勤保卫、人力资源管理等事务性服务外包。与此同时还要强化政府行为,激活市场活力:一是强化组织工作。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这项工作的牵头者,从思想和行动上要先行一步,加快由水利公共服务直接生产者向间接提供者转换角色,切实转移工作重心,加快制定相关规划,加强工作组织实施、扶持和监督,尽快确立和形成水利与涉水管理组织平等合作相互尊重、优势互补的多元共治模式。二是做好技术指导。政府出台购买水利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意见,制定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水利公共服务的指导详单。三是完善市场体系。市财政要在公共财政预算中增加对购买水利公共服务的预算,形成政府投入成本,社会集资、配套资金为辅的规范化、制度化投入水利治理模式。逐步完善监管体系,建立健全购买公共服务的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制定公共服务外包项目评估指标量化体系和效能监察、绩效评审制度,定期对购买服务的运行质量、成本、效率等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比较、测评测试、综合评估。充分重视和加强公众监督,把公众对水利购买公共服务后的感受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之一,落实水利公共服务激励机制。

  感谢您对天津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并支持天津水务发展,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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