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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关于报送2021年中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部分问题整改情况的函

市司法局:

《关于做好本市2021年中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整改工作的通知》收悉按照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分析梳理相关情况,结合水务行政执法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情况

为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我局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具体措施,落实责任部门负责实施。同时,为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局严格落实审核主体责任,明确法制审核部门,凡重大执法决定必经法制审核部门审核,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切实提升法制审核人员法治意识,组织开展法制审核人员专题培训,进一步保障法制审核案件质量过硬,经得起司法检验。目前,我局按照司法局的要求,重新完善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见附件1),并在局官方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制定公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局注重建立和完善执法配套制度,坚决杜绝一刀切执法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从裁量原则、裁量规则、程序规则和监督规则等方面考量,建立了《天津市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办法》和《天津市水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见附件23),并在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切实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同时,我局通过执法人员转隶专题培训会、日常研讨会和执法工作例会等形式,不断细化执法程序、完善执法办案流程,强化执法人员规范使用水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

三、修订完善行政执法文书情况

局高度注重水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对标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结合水务执法体制改革一体化新要求,于2021年已组织修订了《水行政执法文书填写规范》(见附件4)。为正确实施行政执法,不仅对本系统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文书进行了规范,同时还统一规范了水利、供水、排水执法文书,在执法文书制作形式、填写要求、使用规则等方面进行了统一,使水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各类行政执法文书的要点,快速、便捷、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提高了办案效率。

四、组织开展执法人员行政处罚全员培训情况

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局已于4月对600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行政处罚法培训,针对涉水行政处罚实体和程序等问题水务执法总队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授课,并将授课内容刻制光盘发各相关单位执法人员学习(见附件5)。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促进执法人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升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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