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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建试点推进县域小型水利工程集中管护

福建省水利厅近日组织开展县域小型水利工程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集中管护试点工作,重点补齐单村供水工程和小型水库管护短板,打造“政府主导、企业管理、规模运维、专业管护、按效付费”的水利工程管护体系。

据悉,纳入集中管护的对象包括县域内单村供水工程、小型水库工程、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等,并鼓励将水闸、泵站、堤防、河湖库管护等一并纳入管理。福建省水利厅要求,各试点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择优确定一家专业管护服务主体,对县域内小型水利工程开展专业化集中管护;按照省级统一制定的管护合同范本要求,与管护服务主体签订管护合同,明确管护职责、任务及要求。福建将从省级层面统一制定单村供水工程、小型水库工程、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管护标准,并建立统一监管平台,集成县域内各类小型水利工程基础数据、运行数据、监测数据等,探索建立综合管护信息化系统,实现农村供水、水库管护、防洪预报调度等业务“一网感知、一屏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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