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组织编制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山洪灾害防治水利专项规划》日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专项规划》明确,至2035年建成以山洪小流域为单元的多层次立体式、全链条精细化的山洪防御体系,推进新疆防洪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着眼极端灾害性天气过程多发频发重发、山洪灾害风险愈发严峻复杂的情况,对山洪灾害防治顶层设计进行优化调整,组织编制了《专项规划》。《专项规划》范围覆盖全自治区14个地(州、市)84个县(市、区),根据山洪灾害成因与特点,按南疆、东疆、北疆三个片区进行总体布局,采取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治理原则,重点解决监测站网、预报预警、群测群防体系不完善和重点沟段防洪标准不达标问题。
新疆将强化项目储备,积极争取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推动规划项目转化落地,力争全面提升自治区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水平,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