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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云】破解管理难题 提升防洪水平 《天津市永定河保护条例》2026年1月1日实施

    

永定河是海河流域的重要水系,是京津冀地区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屏障,是连接三地的水脉、文脉和绿脉。《天津市永定河保护条例》已经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京津冀首次就流域治理开展的协同立法项目,条例的颁布施行,对于保障永定河流域的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将永定河建设成为流动的河、绿色的河、清洁的河、安全的河,具有重要作用。

  作为海河流域重要水系之一,永定河河道长度806公里,流域面积4.62万平方公里,是京津冀地区重要的绿色生态廊道。天津地处海河流域尾闾,在永定河流域治理、管理、保护各项工作中承担着重要任务。此次出台的《条例》在适用范围上,将永定河流域明确为我市行政区域内永定河干支流的集水区、永定新河所涉及的相关街镇级行政区域。

  近年来,海河先后发生流域性特大洪水和区域性大洪水,《条例》的实施有着推动完善防洪抗灾体系,保障防洪安全的现实需要。结合永定河流域保护的实际情况,《条例》明确了加强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管理、河道管理、蓄滞洪区管理与运用等要求。明确采取措施防止海水入侵和倒灌,加强入海河口治理。

  “考虑到天津地处永定河流域下游,主要是平原段、滨海段,有其特殊的自然条件和资源禀赋,《条例》明确强化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纳规、建设滨海生态廊道等内容。同时,明确邵七堤断面流量持续低于预警流量,可能造成永定河干流断流时,配合海河流域管理机构实施应急调度。”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泽庆介绍说。

  市水务局副局长王立义表示,《条例》明确提出坚持全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的要求,有效破解了河流跨区域治理碎片化问题,通过立法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要求落实到永定河治理保护全过程。天津水务部门将以《条例》贯彻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永定河治理保护力度,严格落实永定河沿线地区开发建设活动管控要求,强化河湖岸线用途管控。加强永定河流域河道、防洪工程、蓄滞洪区建设及运行管理,提高永定河行洪保安全能力。严格落实永定河水量调度和分配计划,加强永定河沿线地区取用水管理及地下水资源保护。推动永定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进一步深化河湖长制管理,推动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助力京津冀绿色生态廊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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