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后,市水务局抢抓国家发行万亿国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的重大机遇,积极争取国债资金97.39亿元,实施东淀、文安洼、贾口洼、永定河泛区、黄庄洼、青甸洼等6处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系统提升我市应对流域性洪水能力。目前6处蓄滞洪区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具备运用条件。
蓄滞洪区作为防洪减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保护天津及流域防洪安全的重要任务。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期间,我市相继启用东淀蓄滞洪区、永定河泛区,有效滞洪17.64亿立方米,避免发生堤防溃决、城市内涝等险情,充分发挥了蓄滞洪区防洪“底牌”作用。为进一步提升蓄滞洪区滞洪能力,保障蓄滞洪区安全运用,市水务局统筹实施东淀和文安洼、贾口洼、黄庄洼、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永定河泛区行洪能力提升建设等工程,加高加固外围堤,建设分区隔堤,新改扩建进、退洪口门,并结合路网规划完善撤退道路,工程总投资140.08亿元。工程完工后,6处蓄滞洪区实现达标治理,实现“分得进、蓄得住、排得出、人安全”目标,有效保障流域防洪安全和蓄滞洪区内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