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天津水务部门积极创新水务执法工作机制,坚持“执法+服务+普法”一体推进,不断提高水务执法工作水平,推动水务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坚持柔性执法,助力企业发展。坚持“首违不罚”原则,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推行“教育引导+限期整改”工作模式,区分不同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对首次违法、情节轻微的行为,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优先采取警示告诫、行政指导等柔性措施办理案件291件,鼓励当事人主动纠错、改错,为企业发展留足空间。
深化回访服务,帮扶案后整改。把服务理念融入执法全过程,建立健全“案件回访”工作机制,以“解难题”为导向,在某公司“私自截取引滦水库、河道、明渠、暗渠(管)中的水”案件中,主动帮助公司现场整改,结合水务执法检查项目清单、在建工程水务执法监管流程等进行“一对一”帮扶回访,为企业提供合规建议、畅通绿色渠道等延伸服务,全力营造法治化水务营商环境。
开展精准普法,提前防范风险。变事后监管为事前预防,从根源解决问题,主动对接重点用水企业,深入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还乡新河宁河岳龙镇段治理、州河蓟州东赵各庄镇段治理等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开展“订单式”普法服务182次,组织执法专家团队上门提供“法治体检”,以精准普法的务实举措、主动上门的暖心服务,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护航企业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