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排查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库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市河(湖)长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全力推动我市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工程安全、生态安全。
此次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行动以我市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湖、大中小型水库、南水北调中线交叉河道等河湖库管理范围内妨碍河道行洪、侵占水库库容问题为重点,按照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在三方面上下功夫,确保2025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部核查清理整治任务。一是全力整治侵占水库库容突出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影响水库防洪安全和工程安全、危害库岸稳定的设施,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建立台账,销号管理,6月底前完成承担防洪任务的水库排查整治,12月底前完成其它水库排查清理整治任务。二是持续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聚焦围垦河湖、填堵河道,占用河道开发工业园区、房地产,种植阻水片林和阻水高秆作物,设置妨碍河道行洪的养殖网箱等,切实核查整治“四乱”问题;紧盯在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光伏电站、风力发电场,以生态治理、绿色廊道、湿地修复及各类公园名义违法侵占河湖等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依规清理整治。三是强化河湖库日常监管,全面完成河湖名录内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严格涉河建设项目许可和监管,加强涉河建设项目施工占用河道的监管;加强日常巡查管护,及时发现制止新出现“四乱”苗头性问题;动态调整山区河道名录和“四个责任人”名单,对交通便桥阻水情况建立台账,统筹推动解决问题。
下一步,市河(湖)长办将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统筹推动解决难点问题,确保逐个河湖、水库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以实际行动维护河湖健康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