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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自来水价格上调至4.4元/立方米

  自11月1日起,天津市居民自来水价格由每立方米3.9元调整为4.4元,提高0.5元,充分发挥水价经济杠杆作用,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开展。

  为筹集南水北调基金,疏导国家源水提价影响及污水处理的价格矛盾,天津市经履行价格听证程序并报请市政府批准,于今明两年分步调整全市居民自来水价格。据悉,此次居民自来水价格调整主要包括南水北调基金标准,污水处理费标准和供市自来水集团公司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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